根据《临夏州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2:生态环境保护的危机感、紧迫感不强,工作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欠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主要反映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个别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县的大局上来谋划,立足县情实际、突出功能定位,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靠实了各级工作责任,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精准精细管理,制定印发了《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临夏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及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责任,加强调研,靠前指挥,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督查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县人大、县政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每年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视察调研,及时督促办理存在的有关问题;县纪委 监委主动承担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严格执纪问责,促进形成了各级党政组织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依托“七五”普法、“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和绿色发展、低碳出行等理念,营造了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美丽家园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5日,共计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县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3222180
联系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临夏县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文件下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的公示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