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10-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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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政府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准确、全面的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力推动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

(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全面、准确、安全、实用”的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及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时,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参与,提供最新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公布在网站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建立信息员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人才支持。为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都确定一到两名的信息员,为政府网站提供本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截至目前,全县25个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均有信息主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县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了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加强了对县直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逐步的提高全县范围内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四)严格督促检查。先后多次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2011年我县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截至20111231日,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9条,其中概况类25期,政策法规类90条,规划总结类26条,工作动态类662条,行政执法类169条,其他117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和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政府文件、政策法规及招商引资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1、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计划

公布了2011年临夏县政府工作报告;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社会事业、政策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方面的信息,例如临夏县生源地信用贷款须知,临夏县民族宗教局行政执法依据公示、《临夏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临夏县防洪应急预案》、《临夏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临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3、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各部门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公开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行业、电子信息屏、信息公开专栏和投诉反馈等多种方式、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政府网站

临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可查阅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乡(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公报

通过政府文件、各类工作简报、临夏县信息等形式和方式及时公布县域内重要行政法规、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它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

3、信息公开专栏

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等,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

4、咨询投诉情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建议等434条。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1年我县没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由于没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在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有些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较为被动。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能力,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宜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科学制定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加大对各(镇)、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发挥信息公开沟通政群关系的桥梁作用。

(四)继续加强学习。适时召集乡(镇)、部门人员,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相关文件和精神的学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