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政策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

来源:新甘肃·每日甘肃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0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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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政策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

着力解决村级组织事务多、报表多、

台账多、挂牌多和证明多等问题

近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制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以增强村级组织整体效能为主线,以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着力解决村级组织事务多、报表多、台账多、挂牌多和证明多等问题,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优化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单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出台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协助政务服务和负面事项3个清单。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准入制度,需村级组织承担的由党政群机构依法依规提出申请,县级民政、组织、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审核并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纳入清单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清理整合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对村级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逐步取消对村级组织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二是规范村级工作机制牌子。以县(市、区)为单位,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可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群团组织承担相应职责的,原则上不得在村级设立专门工作机制或者要求专人专岗,承担相应职责的必要工作条件由县级党委、政府统筹予以保障。结合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整合各类到县(市、区)资金和其他党政群活动阵地,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80%的行政村应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和服务场所。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原则上全部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中办公。以村民群众为对象、村级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
三是精简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和已经明确取消的村级组织证明事项,各级党政群机构尤其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要将其列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面清单,及时合并调整证明事项要件设置,严格规范提供证明事项要件内容,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各级各党政群机构政务数据和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机制,凡是能够网上查询或核查的数据信息,不得向当事人索要相关证明;对于没有实现共享共用的数据信息,由政府职能部门或单位之间协调查询核实;对于暂时无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核查或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对于数据信息缺失、确实无法查询核实的证明事项,探索通过个人书面承诺告知的方式解决,将个人承诺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