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

来源:中国普法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3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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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公室,中央军委政法委政治工作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了《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2日前报全国普法办。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22年11月29日




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经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研究,并商中央有关部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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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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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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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宣传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4.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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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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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一)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地方司法厅(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部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民政部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教育部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牵头单位: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 全国总工会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中央网信办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二)其他主要安排


  1.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全国评选2022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


  2.请中央宣传部协调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


  3.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协调在全国各高铁列车和车站播放宪法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作品。


  4.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5.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答活动。


  6.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作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挂图,通过中国普法网供各地各部门免费下载使用。设立中国普法网宪法宣传飘窗,推荐宪法宣传资料,交流各地各部门宪法宣传活动情况。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国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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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在“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刊发评论员文章。


  (二)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制作播出一期“焦点访谈”节目。


  (三)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四)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五)请全国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六)请中央网信办组织各大互联网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推送各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情况。


  (七)请法治日报在12月4日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刊发社论,整版推出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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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带头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调度、指导和督促,有关工作情况将及时汇总上报。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