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招录第二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甘肃组工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1-15 09:20
字号:

各位考生:

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按照《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补充招录公告》要求,现公布第二批(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为做好本次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补充招录公告》要求,按照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共计87名。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上午7∶20前,在省委老干部活动中心门口(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省委西侧)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考录办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省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者,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同时,还需携带一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除以上两种证件材料外,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包袋等其他物品在体检医院统一存放),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参加体检时需全程佩戴N95口罩。

(二)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上午7∶20前到达集合点,工作人员核对证件材料后分组、收缴手机。分组结束后未到达体检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体检费(现金)。

(三)考生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

(四)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附件: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招录第二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