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注销户口工作的公告

来源:临夏县公安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2-04 15:49
字号:

广大居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临夏州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线索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派出所已告知尚未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及联系不到亲属人员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注销。

一、应注销人员名单

图片

二、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1、办理地点:死亡人员户籍地所在派出所户籍窗口

2、所需材料

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推断书)》→法院宣告死亡生效书→殡葬机构火化证明);

3、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逾期处理措施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仍未办理注销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死亡医学证明管理规定》等法规,直接注销户口,并收回未缴销的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临夏县公安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