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来源:临夏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0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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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为提升全县耕地地力,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地力,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切实提高全县粮食生产水平。

二、补贴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2号)文件,省上依据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以及2020-2022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等有关因素测算分配资金。下达我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52万元。

三、补贴依据及补贴标准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2号)文件要求,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主,坚决防治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按照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结合全县二轮承包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四、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发放对象为具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地为主,坚决防治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截止2023年底仍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五、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补贴资金发放按照财政部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甘财农〔2023〕105号)文件要求,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一卡”实现社会保障、待遇发放、养老助残、医疗健康等多项功能,将社保卡作为“一卡通”唯一的“卡”,强力推行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并按程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

各乡镇广泛宣传动员,深入农户进行认真摸底,按程序进行乡村两级公示,将临夏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核定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六、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一)村级摸底。村民委员会负责统计核实本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基本信息(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电话号码、享受补贴耕地面积),并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补贴资料经包村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乡镇审核。各乡镇对各村上报的补贴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临夏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附件2)经乡镇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3月28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乡镇应加强补贴资料的整理建档与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三)补贴资金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汇总,根据省上下达我县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结合各乡镇摸底上报的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会同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直接发放到补贴农户手中。补贴资金落实后,各乡镇于一周内将临夏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落实花名册(附件3)经乡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