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2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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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统筹推进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逐步消除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抗震性能差的农村房屋,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能力,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综【2024】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仅有一套(院)住房、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改造住房的 2168户“六类户”(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二、改造方式及补助标准

(一)拆除新建对完全不满足抗震要求且无加固维修价值的房屋,进行拆除新建,新建时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上下圈梁,设置拉结筋等抗震结构,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3间或45m以上,新建完成后人均住房面积原则上达到25m,新建房屋须符合《甘肃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等有关标准要求,严格管控建筑风格风貌,引导群众按照传统中式或新中式风格修建。助标准及方式:拆除新建每户补助资金4万元,通过“一卡通”拨付。

(二)维修加固对经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后能满足安全居住要求的既有农房,通过采取加强房屋整体性连接、墙体加固等方式,提高房屋抗震性能,完善房屋功能,改善宜居质量,符合《甘肃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要求,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安全,符合当地建筑风貌。补助标准及方式:维修加固根据改造内容进行差异化补助,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通过“一卡通”拨付。

三、工作机制

(一)对象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申请程序。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住建局审批)的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抗震改造范围,保证改造对象认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房屋认定鉴定。农房抗震认定鉴定,由县级住建部门依据《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认定,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农房抗震改造的主体责任,督促农户规范施工,保证质量安全,严格把控建筑风貌,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住建部门要负责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抽调业务干部组成技术工作指导组,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告知乡(镇)及农户,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整改;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项目进展、补助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造农户按期完工,资金及时拨付。

(二)强化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由各乡(镇)完成自验,并向县住建局提供自验报告,县住建局根据自验报告,会同乡(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10%的比例进行联合抽验。

(三)强化档案管理。抗震改造档案严格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各乡镇分户建立改造档案,待验收完成后上报住建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