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办理及待遇享受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2-1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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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慢病有两类

第一类:慢性特殊疾病(简称慢特病)。慢特病是指患者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其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助的病种;

第二类: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两病”是指达不到慢特病办理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待遇享受政策。

二、慢特病申报条件

凡患疾病在规定的病种范围内(四大类50种),且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按规定申报门诊慢特病。年内按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享受待遇。

   

三、“两病”患者购药卡办理

及待遇享受政策

1.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及时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的“两病”参保人员,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2.“两病”患者药品费用高血压、糖尿病和同时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400元、800元、1200元,年度支付限额内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