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来源:临夏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2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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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临夏县统计局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24日)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州统一安排部署,临夏县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县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全县500多名普查人员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排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印发《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县府发〔2023〕63号),对全县普查工作做了总体部署,成立了全县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定期研究、协调落实、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乡镇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压实普查责任,细化任务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参与,高效配合,主动履职,为普查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5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10个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扎实开展了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综合试点,县乡相关人员全程参加。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甘肃省实施方案》《甘肃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甘肃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通过对我县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通过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举办各类科普性强、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普查良好社会氛围。严格执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县普查办集中统一安排各数据检查小组深入各乡镇,对抽中普查小区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体户进行了全覆盖、“地毯式”检查,经检查,普查小区单位报错率都低于5‰,主要经济指标报错率都低于10‰,均达到了合格标准,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国家级事后质量抽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4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33.6%,从业人员33892人,增长31.1%;个体经营户5889个,从业人员9393人。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临夏县统计局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24日)

 

根据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48个,比2018年末增加842个,增长33.6%;产业活动单位[1]3917个,增加991个,增长33.87%;个体经营户5889个,增加496个,增长9.2%(详见表2-1)。  

2-1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348

100

企业法人

1824

54.48

机关、事业法人

218

6.51

社会团体

21

0.63

其他法人

1285

38.38

二、产业活动单位

3917

100

第二产业

585

14.93

第三产业

3332

85.07

三、个体经营户

5889

100

第二产业

331

5.62

第三产业

5558

94.3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60个,占31.6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3个,占18.91%;批发和零售业602个,占17.98%。(详见表2-2)。

2-2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3348

100

5889

100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38

1.14

-

-

采矿业

10

0.30

-

-

制造业

282

8.42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

0.75

-

-

建筑业

240

7.17

-

-

批发和零售业

602

17.98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2

1.25

-

-

住宿和餐饮业

58

1.73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0.24

-

-

金融业

1

0.03

-

-

房地产业

58

1.73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33

18.91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3

2.18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

0.66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2

1.25

-

-

教育

91

2.72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

1.28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

0.60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60

31.66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货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3892人,比2018年末增加8252人,增长32.1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631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8856人,增加1549人,增长21.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5036人,增加6703人,增长36.5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393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965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934人,占26.36%;教育5454人,占16.09%;建筑业4873人,占14.38%(详见表2-3)。

2-3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33892

12631

9393

4965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16

43

-

-

采矿业

77

7

-

-

制造业

3507

1556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99

118

-

-

建筑业

4873

912

-

-

批发和零售业

2283

919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5

86

-

-

住宿和餐饮业

676

413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1

11

-

-

金融业

278

112

-

-

房地产业

630

249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10

853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9

138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6

242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1

103

-

-

教育

5454

3005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68

1057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5

92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934

2715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货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1.35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49.67亿元,是2018年末的8.9倍。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09亿元,增加44.58亿元,是2018年末的3.7倍;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0.26亿元,增加205.09亿元,是2018年末的14.5倍。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3.9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03.95亿元,是2018年末的11.4倍。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54亿元,增加33.08亿元,是2018年末的8.4倍;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6.37亿元,增加70.87亿元,是2018年末的13.9倍。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1.87亿元,比2018年增加43.94亿元,是2018年末的6.5倍。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5.86亿元,增加31.68亿元,是2018年末的8.6倍;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6.01亿元,增加12.26亿元,是2018年末的4.3倍(详见表2-4)。  

2-4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281.35

113.91

51.87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57

0.02

0.09

采矿业

0.81

0.54

0.41

制造业

25.54

15.94

11.1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09

2.77

1.15

建筑业

29.65

18.29

23.19

批发和零售业

6.23

1.38

5.5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73

0.37

0.30

住宿和餐饮业

1.44

0.17

0.7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3

-

0.07

房地产业

18.02

14.50

3.3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5.87

48.62

4.0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71

0.10

0.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6

1.99

0.3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43

0.09

0.28

教育

10.35

1.59

0.49

卫生和社会工作

5.27

0.68

0.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7

0.01

0.0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7.58

6.85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数活动场所以外的 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份。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货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临夏县统计局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24日)

 

根据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317个,比2018年末增长7.46%;从业人员3983人,比2018年末降低8.5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81个,占88.64%;(详见表3-1)。

3-1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317

3983

内资企业

281

3713

其他统计类别

36

27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0个,制造业28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5个,分别占3.15%、88.96%和7.8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6.09%、12.62%和11.9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77人,制造业350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99人,分别占1.93%、88.05%和10.0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食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16%、13.08%和12.96%(详见表3-2)。

3-2按行业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317

3983

非金属矿采选业

10

77

农副食品加工业

38

516

食品制造业

15

60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6

352

纺织业

2

4

纺织服装、服饰业

11

13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40

27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9

50

家具制造业

9

80

造纸和纸制品业

4

2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6

26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

69

医药制造业

2

4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

5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1

52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138

金属制品业

24

14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

81

专用设备制造业

4

63

汽车制造业

1

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

43

其他制造业

1

1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

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8

30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

8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

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41%;负债合计19.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6.5%。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68亿元,比2018年降低88%(详见表3-3)。

3-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314389.75

192450.82

126800.44

非金属矿采选业

8122.4

5419

4148.5

农副食品加工业

21173.5

11351.2

29518.2

食品制造业

79160.8

56084.9

28296.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4309

12708

4444.6

纺织业

21.8

0.1

21

纺织服装、服饰业

2474.9

86

520.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44.1

201.2

1582.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950.3

129.6

906.1

家具制造业

977.53

120.4

804.4

造纸和纸制品业

409

8.1

360.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899.1

290.2

353.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4196.3

9631

3799.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025.04

2579.32

1336.09

医药制造业

588.1

-

831.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93

45

808.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363.1

37161.71

19675.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99.1

17.5

57.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2445.5

11313.4

9049.8

金属制品业

2523.38

526.65

3107.96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607.5

15428.5

236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1596.8

4.3

2286.6

汽车制造业

18

-

55.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124.3

1669.6

810.2

其他制造业

64.8

-

29.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

5

8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40.2

3.6

27.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5194.76

23713.4

5296.5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5428.44

3839.64

6123.2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3

113.5

99.8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建筑用天然石料

立方米

210513.1

饲料

47116

鲜、冷藏肉

609

熟肉制品

2068.39

速冻食品

3503

  其中:速冻米面食品

3503

乳制品

9903.02

  其中:液体乳

8063

  其中:灭菌乳

8063

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

1840.02

  其中:乳粉

1120

  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

1120

冷冻饮品

3823.93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360195.5

万块

30.3

铝材

5181.75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

652

其中:电梯

652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40个,2018年年末的8.9倍;从业人员4873人,是2018年年末的2.5倍。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40个,占100%。 (详见表3-5)。

3-5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240

4873

内资企业

240

487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4.5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1.67%,建筑安装业占7.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6.2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2.7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9.46%,建筑安装业占2.2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56%(详见表3-6)。

3-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240

4873

房屋建筑业

107

2571

土木工程建筑业

76

1923

建筑安装业

18

10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9

27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65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3.5倍;负债合计18.29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4.5倍。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19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3.5倍(详见表3-7)。

3-7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296544.41

182914.2

231901.87

房屋建筑业

189872.81

129341.6

170436.3

土木工程建筑业

97207.21

48545.68

55221.13

建筑安装业

5229.9

4167.6

218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234.49

859.32

4061.44

 :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夏县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临夏县统计局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根据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601个,从业人员2275人,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2.6倍和2.8倍。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8.25%,零售业占51.7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5.21%,零售业占44.79%(详见表4-1)。

4-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601

2275

批发业

290

125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1

7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2

17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

1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

1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

4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52

75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6

75

其他批发业

28

107

零售业

311

1019

综合零售

41

12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3

7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3

9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9

5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18

37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3

10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1

4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7

8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6

5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3%,外商投资企业占0.17%。(详见表4-2)。

4-2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601

2275

内资企业

600

2235

外商投资企业

1

4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990.6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2.5倍;负债合计13745.8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2.3倍。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123.3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2.6倍(详见表4-3)。

4-3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61990.6

13745.8

55123.3

批发业

35272.0

9196.5

28213.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537.4

34

1794.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219.9

105.2

3695.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12.3

-

193.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47.7

6

205.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363.8

147.4

1214.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3053

8236.24

18277.7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893.3

407.3

1471.04

零售业

1944.6

260.4

1361.9

综合零售

26718.6

4549.3

26909.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017.5

396.8

2906.8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960.7

74.8

3458.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678.37

579.9

1394.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595.12

1445.63

2709.2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490

147.48

5762.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232.82

693.35

4480.2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652.44

569.3

2054.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411.85

599.2

1492.7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9个,从业人员206人,都是2018年年末的2.4倍(详见表4-4)。

4-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39

206

道路运输业

32

167

水上运输业

3

1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

18

邮政业

1

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39

206

内资企业

39

2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54.7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8.52%;负债合计3650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3.7倍。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80.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24%(详见表4-6)。

4-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7154.77

3650

2980.2

道路运输业

3429.17

1035.2

2685

水上运输业

352.1

-

21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313.5

2601.8

50.2

邮政业

60

13

3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8个,从业人员6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82%和30.2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3.1%,餐饮业占56.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9.59%,餐饮业占70.41%(详见表4-7)。

4-7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58

676

住宿业

25

200

旅游饭店

2

15

一般旅馆

21

175

民宿服务

1

2

露营地服务

1

8

餐饮业

33

476

正餐服务

32

471

其他餐饮业

1

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4-8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58

676

内资企业

58

67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41.7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29%;负债合计1714.2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24%。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65.49万元,比2018年增长93.9%(详见表4-9)。

4-9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14441.77

1714.23

7065.49

住宿业

6900

374.8

2757.72

旅游饭店

158.8

4

112.6

一般旅馆

6433.2

320.8

2595.02

民宿服务

241.1

50

15.1

露营地服务

66.9

-

35

餐饮业

7541.77

1339.43

4307.77

正餐服务

7441.77

1339.43

4292.77

其他餐饮业

100

-

15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从业人员41人,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8倍和13.7倍(详见表4-10)。

4-10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8

4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

1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

1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

7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4-11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8

41

内资企业

8

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2.74万元,是2018年末的52.5倍;负债合计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9.4万元,是2018年的112倍(详见表4-12)。

4-1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262.74

1

669.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0

-

10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74

1

533.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8.74

-

36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7个,是2018年年末的2.4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1个,物业管理企业2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个,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2.3倍、2.5倍和3倍。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11人,是2018年年末的2.4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31人,物业管理企业354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9人,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3.4倍、2.5倍和4.8倍(详见表4-13)。

4-13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57

611

房地产开发经营

21

231

物业管理

28

354

房地产中介服务

6

19

房地产租赁经营

2

7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4)。

4-14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57

611

内资企业

57

6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2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7.1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09亿元,物业管理业0.77亿元,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12.6倍、4.3倍。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50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42.6倍。

4-15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180203.21

145033.46

33404.11

房地产开发经营

170922.8

138635.8

30147.5

物业管理

7716.56

6225.1

2932.86

房地产中介服务

161.4

-

54.9

房地产租赁经营

1402.45

172.56

268.85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22.3倍(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31个,从业人员2982人,分别比2018年年末增长88.36%和189.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0.7%,商务服务业占79.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0.76%,商务服务业占79.24%(详见表4-16)。

4-1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631

2982

租赁业

131

694

商务服务业

500

228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46%,其他统计类别占2.54%(详见表4-17)。

4-17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631

2982

内资企业

615

2923

其他统计类别

16

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87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15.7倍。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21亿元,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3.4倍和17.1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8.62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23.3倍。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是2018年年末的6.4倍(详见表4-18)。

4-18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758681.86

486162.6

40570.85

租赁业

16549.43

4318.84

9283.57

商务服务业

742132.43

481843.76

31287.28

 

: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由于铁路和金融部门数据无法细分至市州,因此铁路运输业和金融业企业数据不对外发布。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临夏县统计局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24日)

 

根据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73个,从业人员409人,分别2018年末相比未变和增长21.36%。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70个,从业人员363人(详见表5-1)。

5-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70

363

研究和试验发展

3

28

专业技术服务业

24

226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3

10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3.29%(详见表5-2)

 

 

5-2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70

363

内资企业

46

335

其他统计类别

24

2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5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6.82%;负债合计1019.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5.53%。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28.65万元,比2018年增长77.79%(详见表5-3

5-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6656

1019.7

5728.65

研究和试验发展

209.3

-

836.5

专业技术服务业

3113

590.2

3007.0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333.7

429.5

1885.1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476人,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2.4倍和9.3倍。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352,人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2.5倍和7.2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684.5万元,2018年末11.8倍;负债合计19824.3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163.7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83.5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8.9倍。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总计17880.8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29.7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302.7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11.2倍。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281人,分别是2018年年末的2.3倍和2.8倍(详见表5-4)。

5-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42

281

居民服务业

17

12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5

16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5-5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42

281

内资企业

42

2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03.08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2.1倍;负债合计890.5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0.4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74.9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2.5倍(详见表5-6)。

5-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4303.08

890.51

2774.9

居民服务业

1515

162.86

1086.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788.08

727.65

1688.2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教育法人单位91个,从业人员545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35%和34.9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498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64%和增长31.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73.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8.58%;负债合计12355.4万元,2018年末80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39.3万元,是2018年年末的9.3倍。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总计87977.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1.7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6909.5万元,比2018年增长49.68%。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3个,从业人员1968人,分别2018年末增长7.5%和41.1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5个,比2018年末下降10.26%;从业人员1867人,增长53.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95.2万元,2018年末降低40.64%;负债合计92.2万元,比2018年末降低98.0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2.77万元,比2018年下降99.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总计50531.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2.8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704.9万元,比2018年增长39.96%。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18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3.85%2018年年末的3.2倍。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个,从业人员74人,分别2018年末3.3倍未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778.3万元,2018年末16.7倍;负债合计76.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9.7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9.7万元,比2018年下降95.7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总计5948.9万元,2018年末15.1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96.1万元,2018年末3.6倍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060个,比2018年末下降12.54%;从业人员8934人,下降1.1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17999万元,比2018年年末增长60.43%。

: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临夏统计局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根据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和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43个,从业人员141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67.9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个,占2.33%;数字产品服务业15个,占34.88%;数字技术应用业7个,占16.28%;数字要素驱动业20个,占46.5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人,占1.42%;数字产品服务业30人,占21.28%;数字技术应用业34人,占24.11%;数字要素驱动业75人,占53.1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0.1万元,占1.13%;数字产品服务业726.3万元,占27.22%;数字技术应用业169.4万元,占6.35%;数字要素驱动业1742.1万元,占65.3%。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比2018年下降33.33%,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5%。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2人年,比2018年下降62.0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75.2万元,比2018年下降43.74%;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

R&D经费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万元)

%)

  

375.2

0.5

制造业

375.2

0.5

  农副食品加工业

73

0.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02.2

3.39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件,分别比2018年下降93.75%和66.6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00%,比2018年提高81.25个百分点。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00个,从业人员716人,分别是2018年末的5.9倍和5.4倍;资产总计103500.2万元,是2018年末的2.2倍。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90个,从业人员576人,分别是2018年末的7.5倍和11.8倍;资产总计103337.1万元,是2018年末的2.4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51万元,是2018年的5倍。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0个,比2018年末增长100%;从业人员140人,比2018年末增长68.67%;资产总计163.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0.6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419.3万元,是2018年末的3.2倍。

: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 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4]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4]文中及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临夏县统计局

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24日)

 

根据临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韩集镇657个,占19.6%;土桥镇370个,占11.1%;尹集镇274个,占8.2%;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韩集镇791个,占20.2%;土桥镇416个,占10.6%;尹集镇318个,占8.1%(详见表7-1)

7-1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3348

100

3917

100

韩集镇

657

19.6

791

20.2

土桥镇

370

11.1

416

10.6

马集镇

123

3.7

141

3.6

莲花镇

82

2.4

95

2.4

新集镇

258

7.7

283

7.2

尹集镇

274

8.2

318

8.1

刁祁镇

108

3.2

122

3.1

北塬镇

143

4.3

168

4.3

黄泥湾镇

173

5.2

197

5.0

营滩乡

67

2.0

81

2.1

掌子沟乡

49

1.5

60

1.5

麻尼寺沟乡

99

3.0

122

3.1

漠泥沟乡

61

1.8

72

1.8

漫路乡

100

3.0

124

3.2

榆林乡

81

2.4

95

2.4

井沟乡

107

3.2

125

3.2

坡头乡

36

1.1

46

1.2

桥寺乡

75

2.2

88

2.2

先锋乡

136

4.1

149

3.8

河西乡

51

1.5

63

1.6

安家坡乡

54

1.6

65

1.7

南塬乡

73

2.2

87

2.2

红台乡

97

2.9

118

3.0

路盘乡

30

0.9

37

0.9

民主乡

44

1.3

54

1.4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是韩集镇10242个,占30.22%;土桥镇4824个,占14.23%;尹集镇3401个,占10.03%(详见表7-1)。

7-2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33892

12631

韩集镇

10242

3979

土桥镇

4824

1752

马集镇

838

333

莲花镇

1027

298

新集镇

2224

818

尹集镇

3401

1320

刁祁镇

782

292

北塬镇

1360

488

黄泥湾镇

1924

736

营滩乡

362

132

掌子沟乡

256

87

麻尼寺沟乡

750

244

漠泥沟乡

316

91

漫路乡

823

298

榆林乡

375

144

井沟乡

476

157

坡头乡

226

76

桥寺乡

582

210

先锋乡

786

295

河西乡

339

131

安家坡乡

412

152

南塬乡

542

180

红台乡

577

266

路盘乡

196

64

民主乡

252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