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就业,甘肃“32+1”万人快接“大礼包”!

来源:兰州日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1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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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实事惠民生 实干兴陇原”系列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今年我省又一次将“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及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列入为民实事。

据介绍,在“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方面,我省将延续实施阶段性缓缴工伤和失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奖补政策,扎实推进“不来即享”“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业务经办模式,持续释放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红利。纵深推进“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打好三年收官战。新建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能力。已及时拨付下达2023年第一批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3149万元,支持省直牵头部门和市州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及各项配套活动。一季度,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72亿元,吸纳带动就业1.8万人;为317户企业发放“陇原惠岗贷”贷款5.76亿元。组织开展“援企稳岗·服务千企”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促进供需对接匹配,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今年前三月,全省共举办各类直播带岗活动346场次,累计组织用人单位850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22万多个。对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开展“一人一档一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综合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在“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方面,由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对在项目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8月底前,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双向对接,并签订劳动合同;9月份组织人员上岗,并发放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