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丨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来源:甘肃发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1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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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焦石介绍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何文涛、省药监局副局长杨平荣,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卢莹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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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卢莹

发布人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焦石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庆邦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文涛

省药监局副局长 杨平荣

焦石:今年的3·15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3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本次新闻发布会,是省市场监管局3·15系列专题活动之一,旨在凝聚各方面力量共识,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首先,我代表省市场监管局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表示衷心感谢!对今天到来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简要通报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2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自律,提振消费信心,有效缓冲了疫情带来的影响,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全面推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一是深入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全省累计培育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364家,退货金额达1600多万元。二是持续开展消费警示提示,及时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全省公示消费投诉信息369次,累计发出消费警示提示74次。三是积极创新消费纠纷调解机制。临夏州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兰州新区、兰州市安宁区联合法院建立消费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庆阳市成立汽车业和建筑业纠纷调解中心。定西市对员工在100名以上的商超统一设置消费投诉公示屏。

二、强化消费宣传引导,持续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切实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集中登记分流、分级受理处理、统一调度指挥、网上转办催办,同时每日开展信息汇总分析、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大力推进全国12315平台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企业发展,落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ODR企业年度增长量提升138%,在线和解纠纷8226件。2022年,12315平台、消协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52.1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49万元。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315工作效能评估中超过全国平均值。持续深化消费保护系列宣传,在“3·15”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主要负责人做客直播间8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举行专题访谈12次、制作消费维权动漫34个,编发舆情周报70期、专报54期,积极关注和回应群众及社会关切,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省消协通过走进企业、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宣传,联合行业协会、企业建立消费维权中心,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12315指挥中心通过寓教于乐的线上直播,向6000多名网友宣讲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知识、解读消费案例。临夏州组织美团骑手,走街串巷宣传消费维权。兰州市在公交车、出租车、楼宇电梯等公共点位,播放消费维权、安全科普和消费警示公益广告。陇南市组织拍摄的《小城大爱》防诈骗微电影,荣获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微电影年度金质作品奖。

三、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筑牢民生领域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农家乐、外卖平台、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新业态安全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推行“八步工作法”切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实现全省25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由市、县、乡(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包抓。大力推广“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运用,“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单位达7.96万家。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兰州市、嘉峪关市创建工作进展顺利,正在接受国家评估验收;酒泉市、平凉市和金昌市、张掖市分别列入第四批、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单位,正在加紧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顺利完成了国家紧急下达的2.3亿剂新冠疫苗分包装生产监管任务,兰州生物所主要新产品研发注册取得积极进展,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有效解决中药材进入药用渠道的质量安全问题;持续加强药品、涉疫防护用品质量和价格监管,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大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风险排查整治,全省8.9万余台在用直梯97%以上纳入应急处置平台监管,即时接警、即时处置。扎实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部署开展12个专项行动,共对260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654批次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抽查合格率96%,比上年提升4.61%。临夏州破获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假药大案。张掖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突出消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整治,2022年共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239件。全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虚假广告等11类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办案件630件,罚没款978万余元,移送公安部门73件;1个市场监督管理局和3名干部获国家总局表彰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共排查风险隐患5.41万个,处置率99.36%。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组牵头单位作用,举全系统之力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及时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稳定医药用品价格秩序的通告》《关于全面加强涉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和组织全系统切实加强涉疫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监管。扎实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立案查处67件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有效维护了涉疫消费市场稳定。牵头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127件,罚没款110余万元。大力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行动,共查办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及传销类案件1627件,为企业减负6000多万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实施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为契机,着力监督和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对10个省级部门、8个市(州)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第三方综合评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进行台账式动态监管。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先后对淘宝、京东等主流电商在我省的3169家交易类网店(网站)开展网上专项监测,组织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和“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制定完善平台规则15项。

2023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协组织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锚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个大市场”目标,加快推进质量强国、知识产权强国“两个强国”建设,不断完善法制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个监管”手段,坚决守住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四个安全”底线)的工作着力点,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方面下功夫,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市场拓展环境,着力稳定持续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强监管、转作风、提效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记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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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2年甘肃省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如何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王庆邦: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6.58%,较2021年度提高1.12个百分点,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是突出问题整治取得新成效。聚焦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食醋中违规勾兑配制、食用豆芽中违规添加、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坑老害老、农家乐及早餐摊点卫生状况差、网络订餐风险隐患大等6个突出问题。通过整治,食醋、豆芽抽检合格率明显提升,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76件,罚没款107.93万元,网络订餐入网单位持证率、信息公示率达100%,农家乐、早餐摊点亮证经营,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操作加工日趋规范。

二是风险隐患排查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全年召开调度会议7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5.12万户次,检查覆盖率100%,处置风险问题5.41万个。开展食品监督抽检100794批次,检测量高于国家规定的4批次/千人,合格率为97.05%,同比提升0.57%。优化设置2个集中监管总仓,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可追溯闭环管控。

三是智慧监管实施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进“陇上食安”一体化监管平台应用,“互联网+”“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实施单位达7.96万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100%。落实网络餐饮治理、“后厨直播”“食安封签”等责任机制,持续开展网上巡查、交叉评查等工作,逐步探索出远程监管、移动监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了监管方式。

四是“两个责任”落实取得新提升。创新“八步工作法”,全力推动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全省包保主体分级率、干部分层率、层级对应率、承诺书签订率、督导覆盖率均达到100%,5.2万名党政领导包保干部完成25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保任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全省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26.37万人,全面构建起企业人人有责任、层层负责、各尽其责的责任体系。

五是食品产业发展取得新成就。持续推进党参、黄芪、肉苁蓉的食药同源试点工作,全省累计批准食药同源物质试点生产企业60家,涉及200多个产品。省市场监管局投入180万元,设立食药同源生产企业知识产权项目,开展食药物质生产企业基础性研究,开发特色产品,打造特色地方品牌。

六是社会共治共享开创新格局。坚持示范引领,7个市州、72个县(市、区)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6个城市分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五进”等宣传活动6150余场次,聘任社会监督员3455人,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43件,奖励经费26.36万元,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更加浓厚。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食品安全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问题仍有发生;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不够顺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城乡食品安全状况差距较大,基层监管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对各地包保干部履职尽责和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加快推进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一旦发生问题,确保食品安全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真正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最小工作单位。

二是全力推进监管创新。立足“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大胆探索研发新功能,强化数据分析、信息共享、执法办案等综合应用,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真正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技术赋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开展“铁拳”、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等行动,强化监督抽检,持续抓好源头管控、过程管控、结果管控,坚持标本兼治,下猛药、出重拳,打好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的“组合拳”,严查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让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着力构建共治体系。开展食品知识科普宣传,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食品安全工作,共同推动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倡导节俭风尚,发布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公告,加强婚宴、自助餐、餐饮外卖为重点的监管执法,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最后,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共建“食安甘肃”,共创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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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和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2023年有什么打算? 

王庆邦: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紧紧立足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职能,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民生领域价格和涉企收费问题,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规制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稳定物价、保障民生、保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价格、收费方面的违法案件1558件,实施经济制裁4059.23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35件,为企业减负6000多万元。

在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方面,我们始终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政策宣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规范价格秩序,稳定价格水平。一是坚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全方位加强“菜篮子”“米袋子”等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全省依法查处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案件311件,实施经济制裁536万元,确保了全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二是持续加大物业服务和城市停车收费监管执法力度,全省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和停车场“乱收费”违法案件49件,实施经济制裁525万元,保障人民群众居有所安,出行方便。三是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学生及家长权益的问题,全省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3646个,依法查处教育领域乱收费违法案件15件,实施经济制裁831万元,有效减轻家庭教育费用负担。

在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降费减负决策部署,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水电气暖、交通物流、商业银行5个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各项减费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全省依法查处涉企收费违法收费案件84件,责令退还违规收费822.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6.31万元,罚款360.60万元,引导收费主体主动退还多收费用5000多万元。

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坚持以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持续聚焦民生领域价格问题,继续加大力度、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深入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全面贯彻《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 “纾困减负”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排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水电气暖、交通物流、金融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严厉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公开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典型案件,全力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借此机会,我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等有效途径,向我们举报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违法线索,我们将认真受理,坚决查处,及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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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省药监部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加大。请问我省在严惩重处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杨平荣: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解决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药品风险隐患、护航百姓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省药监局开展了为期1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全省人民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药品监管协作机制更加完善。在全国率先成立集中打击整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86个县区全部成立领导小组并完成备案;建立信息通报、数据共享、执法联动、会商研究、督查督办、新闻发布、考核评价等7项运行机制,我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是打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有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与公安、卫健、医保、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作,集中力量、重拳出击,管好药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全省共查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1584件,同比增长101.8 %;向公安机关出具药品认定意见10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20件,同比增长5.7倍,在全国药品安全会议上得到了国家药监局表扬。

三是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扩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层层夯实各级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动全省9000多家药品零售药店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在2022年全省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全面提高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了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把巩固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在巩固拓展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督促市、州、县、区发挥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疫情防控产品、集采中选产品、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为重点,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全面排查药品风险隐患,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制售假劣药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全省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美好幸福新甘肃贡献药监力量。

群众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涉及民生领域经济违法行为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非常关注,2022年市场监管在民生领域执法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何文涛:民生领域经济违法行为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大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是民意所盼,也始终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所在。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重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聚焦农村与城乡接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区域,组织开展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对食用油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销售假冒仿冒商品等11类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共查处违法案件630件,实施经济处罚978.22万元。其中查处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02件、“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案件86件,假冒、仿冒商标案件238件,“黑气瓶”“超期未检电梯”等违法案件53件。同时,在去年疫情防控期间,我们聚焦防疫物资质量安全,持续开展执法行动,抽检口罩等医疗防疫产品860批次,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违法案件8起。有效遏制了违法现象多发势头,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执法监管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执法协同,凝聚执法合力。一方面,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执法机制。省局制定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件督查督办办法、大要案报告制度、案源管理办法、监管与执法协作办法等制度机制,在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协同联动,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形成省、市、县、所四级贯通,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环节形成闭环,执法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部门间充分发挥省“双打”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强化行刑衔接,与省检察院、省法院先后联合制定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清单。协同省公安厅积极搭建“一体化”打假平台,提升涉民生领域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打击能力。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联合打击的力度不断加大,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9起。

二、强化监管手段,实施精确查办。依托“互联网+监管”,积极构建规范化执法办案系统,2022年,执法办案系统共录入处罚案件18601件。各级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机构充分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对违法类型、违法区域、主体特征、案发趋势、案值等行政执法案件关键指标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对执法办案进行指导,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同时,我们针对日常监管、12315平台数据分析、网络交易和舆情动态监测、研判社会热点,积极拓宽线索渠道,持续跟踪挖掘违法行为,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目标,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三、强化综合施治,提高执法效能。一方面,聚焦民生领域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快准严”执法理念,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体现执法力度。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各级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有力推动了重大案件的查办质效;另一方面,对符合免罚清单规定情形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实行“首过不罚”,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2022年,全省系统对462户个体工商户在行政执法中免予或不予行政处罚。

四、强化案件曝光,突显震慑效应。将办案与宣传统筹结合,坚持“边打边喊”。去年“铁拳”行动中,共曝光食品非法添加、商标侵权、违法广告等典型案例38批次304件。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铁拳”行动宣传报道32篇,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甘肃质量月”等宣传活动集中曝光典型案例。集中组织2次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销毁物品共计42.31万余件,78.03吨,货值2102.68万元,震慑效应明显。

今年,我们将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食品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化肥、虚假宣传等11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制定发布符合我省实际的行动方案,以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工作督导。通过实地调研、督查督办、联合执法、提级办理、案卷评查等方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做好典型案件解读曝光,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四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宣传曝光、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制度,努力将“铁拳”行动打造成闪亮的执法品牌,通过“铁拳”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