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2023年3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0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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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3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临夏县尹集镇咀头村至刁祁镇龙泉村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

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338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731800)     

联系电话:0930-322218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夏县尹集镇咀头村至刁祁镇龙泉村连接线工程

临夏县尹集镇咀头村至刁祁镇龙泉村

临夏县交通运输局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尹集镇咀头村至刁祁镇龙泉村连接线(起点:刁祁镇龙泉村接县道X001(E:103°2′49.530″,N:35°28′14.990″),终点:尹集镇咀头村与S322 相交(E:103°3′16.740″,N:35°28′26.540″)。本项目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总长766.466m,设计车速30km/h,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75569.46万元,环保投资202.3万元,占总投资的0.2%。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加盖篷布等措施。混凝土拌和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水泥筒仓设置袋式除尘系统,并配套建设封闭式皮带输送廊道,封闭式储料库,确保废气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0.5mg/m3的浓度限值。项目沥青混凝土全部外购,路面摊铺过程中采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注意控制沥青熔化温度,减小沥青烟的排放量,确保沥青烟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沥青烟排放限值建筑搅拌75mg/m3限值要求。运营期设置减速标志,加强道路养护及交通标志维修,保持道路良好营运状态,使车辆保持匀速行驶,防止车辆拥堵造成尾气集中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等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及制作预制构件时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桥梁桩基施工时设置围挡和收集设施,防止泥浆和废水流入槐树关河,造成水体污染。运营期做好道路路面综合排水系统,加强维护与监管工作,确保排水系统通畅,使雨污水能够排到指定区域,防止道路货运车辆滴、漏污染物流入地表水水体。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在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敏感区布设,并采取隔声措施,夜间不得施工。运营期加强道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若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须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声环境达标。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桩基钻孔产生的钻渣及泥浆运至弃渣场处置。运营期加强道路废弃物的清扫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废弃物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