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公示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22 09:58
字号:

 关于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许可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3年3月22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731800)     电  话:0930-322218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准予许可决定

1

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临夏县尹集镇马九川村

 

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临夏县尹集镇马九川村,设计处理规模1.5万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MBBR生物池/A2O生物池+网格絮凝+折板沉淀纤维束滤池/高密池+DT滤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入河排污口外排入河的废污水量547.5万m3/a(15000m3/d)。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入河排放总量分别不超过273.75t/a、27.38(43.8)t/a。污水排口位置设于污水处理厂北侧约130米处大夏河右岸,排污口坐标为:N35.516°,E103.123119°,排污口(管道下沿)高程约为1973米,排污口类型为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纳污水体为大夏河。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和排放方式

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临夏县尹集镇马九川村,设计处理规模1.5万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MBBR生物池/A2O生物池+网格絮凝+折板沉淀纤维束滤池/高密池+DT滤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有利于该区域生活污水的收集和污染物入河量的有效削减,符合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要求。在现阶段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条件和途径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排口位置设于污水处理厂北侧约130米处大夏河右岸,排污口坐标为:N35.516°,E103.123119°,排污口(管道下沿)高程约为1973米,排污口类型为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纳污水体为大夏河,水功能区为“大夏河临夏工业、农业用水区”,属于II类水体。

二、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控制要求

综合考虑临夏县城区发展实际及再生水利用相关要求,核定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排入河的废污水量应不超过547.5万m3/a(15000m3/d)。废污水外排水质应满足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入河排放总量分别不超过273.75t/a、27.38(43.8)t/a。

三、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运行管理要求

(一)落实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按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完善入河排污口采样监测等辅助设施建设。安装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水质、水量监测设备和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设备联网。

(二)你局作为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制定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监控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使用管理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入河排污口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一)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对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还应完善县城区雨污分流及有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二)建议你局积极寻求中水回用途径,增加水资源回用率,进一步削减废污水和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减轻对大夏河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

五、水污染风险防控要求

(一)加强各类污水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与日常维护,杜绝因设施损坏造成污水短时间大规模外泄大夏河。

(二)尽快开展事故池设计建设工作,完善突发水污染风险防控体系与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非正常事故状况下废污水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和事故工况下废污水不排入大夏河。

六、其他要求

(一)入河排污口投入试运行3个月后,应按照有关规定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二)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及污水性质等发生任一情形改变,或废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本决定书许可,应重新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