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夏县红台乡卢庄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抵押备案网上公开信息
临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夏县红台乡卢庄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抵押备案网上公开信息
临夏县红台乡卢庄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已经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认可并报县自然资源局,现予以公开。
一、在抵押备案有效期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我局不予办理该采矿权的转让变更登记。
二、采矿权人应依法开展采矿活动,按期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法定费用。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三、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采矿权不能延续的,由抵押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四、请抵押双方在该采矿权抵押关系解除后20日内,共同向我局提交解除抵押备案的申请材料,办理解除抵押备案手续。抵押备案期限届满,抵押双方未申请延续且未申请解除备案的,该抵押备案自动解除。
附件:1、临夏县红台乡卢庄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书
2、临夏县红台乡卢庄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