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临夏县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夏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1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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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我县“雨露计划”培训的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接续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助范围。为扎实推进2023年春季“雨露计”补助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引导更多脱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1 ) 19)和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意见》(甘开办发〔2019 19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补助范围,本次补助对象重点以2020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为基数,在保持原文件补助范围(即建档立卡家庭接受中等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基础上,继续将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纳入补助范围。

二、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在摸底排查过程中,对符合补助范围内的脱贫(监测帮扶家庭)户、边缘户家庭中的学生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学生在校状况、就读院校、专业、学制、学校类型、入学时间等相关情况,并对学生家庭类型户(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进行标注,以上工作于410日前完成,将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县统办楼528室,县上根据摸底情况落实春季“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做实系统数据标注。各乡镇登录“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点击左侧“查询”中“帮扶对象查询”下拉“2022 年春季贫困学生查询”菜单,通过“服务器端导出”功能批量导出学生信息,对导出的学生信息与实际摸底情况进行参考比对,对重复标注、信息不一致的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进行人工校正,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进行剔除。实际在校并符合贫困新成长劳动力补助条件,但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未标注体现,需进行人工比对校验并纳入补助范围。

四、 项目受益户关联。项目资金落实到户后,各乡镇要 根据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落实补助名单,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按照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点击左侧“项目管理”模块“项目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模块点击“巩固三保障成果-受益户”中项目名称中点击“选择”在查询条件录入中选择“年度2023年度、子类型: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菜单列表中对照实际落实资金名单逐一进行受益户关联标注。

五、 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利用微信、QQ群等新媒体手段宣传雨露计划工作成果,积极引导更多的脱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确保贫困家庭对雨露计划培训政策和措施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雨露计划精准扶贫行动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