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2022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0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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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1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临夏县环城北路防洪排涝工程(下姚川路至大夏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

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2117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731800)     

联系电话:0930-322218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夏县环城北路防洪排涝工程(下姚川路至大夏河段)工程

临夏县韩集镇

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韩集镇,本工程排洪渠总长1.94km,其中新建排洪渠0.94km,提标改造现有排洪渠1km。起点位于韩集镇下姚川村,终点接现有排洪渠最终至大夏河。项目总投资2406.45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58%。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禁止在河流旁清洗车辆和设备,禁止向河流中排放废水或其他污染物。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沤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并进行生态恢复。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