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高龄补贴发放公告
根据《临夏州民政局临夏州财政局 临夏州公安局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州民发〔2023〕2号)文件规定,为落实高龄津贴政策,完善发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全面、及时、精准、有效保障老年人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具有临夏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高龄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5元;90-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发放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地为基础,凡具备领取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均可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材料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由本人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特困高龄老年人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2.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办理。
(四)发放渠道
2023年作为过渡保障期,对于已正常领取高龄津贴发放的老年人由原渠道(县社保局)发放;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年人高龄津贴由县民政局发放,发放时间于2023年1月开始,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户籍地所在乡镇(村、社区)申报。2024年我县所有高龄津贴由民政局发放。
临夏县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