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开展常态化煤质管控工作
为规范我县煤炭市场,确保全州煤质管控“晴朗行动”和“冬病春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的通知》工作安排精神,县工信局联合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煤炭销售网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对私自购煤的二级配送网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新集、黄泥湾、红台、北塬、土桥等乡镇煤炭经营企业传达了州、县大气污染防治文件精神,严禁向临夏市商贩和群众违规销售“烟煤”。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煤炭二级配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炭配送体系。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对销售、使用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掺杂掺假、倒卖票据、以次充好、私拉贩运等违法行为和扰乱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的经纪人、经营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优化乡镇二级配送网点布局,从严管控煤炭经营网点,持续强化煤质管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