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22 14:23
字号:

一、总体情况

年以来,临夏县乡村振兴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余条。

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年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公开内容,对已废止或失效文件进行有效性标识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工作。

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网站内容、信息和文字审核,及时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围绕全年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信息发布量少。下一步,将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要求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沟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