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1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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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年以来,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县住建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的有效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住建局党组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3年收到依申请事项1项,已向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制度,分开管理发布账号和审核账号,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全年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住建领域信息18条,发布招聘公告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定期对负责网站页面、内容进行公开完善,丰富了信息资源,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供暖、供气收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县上制定的考核办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6.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二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并未将涉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部公开。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要求,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总体要求,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