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夏县2023年度第一批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精神。临夏县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为:1.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临夏州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严重失信单位,非“僵尸企业”;2.上年度未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人数不超过上年度未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经临夏县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参保单位确认并承诺,临夏县符合享受上述稳岗返还条件的2023年度第一批参保企业共计13家,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向临夏县社会保险中心致电反映,联系电话:0930-3223517。
特此公示。
临夏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