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
经核实,新集镇新集村原村民马万尕四(身份证号:622921196304204818)持有的《甘(2017)临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80360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办理过程中未经新集村村委会申请登记,缺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等土地确权基础性资料。该证书确权登记的4.4亩土地系新集村集体所有,新集村村委会从未向马万尕四进行过承包。因此,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属错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马万尕四所持的《甘(2017)临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80360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撤销。
现予公告。
临夏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