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生贤、张思霞、马世华3名同志申报“临夏州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公示

来源: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0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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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州委政法委研究同意,拟申报张生贤、张思霞、马世华3名同志“临夏州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进行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4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

二、拟表彰对象及先进事迹  1.张生贤(牺牲),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临夏县南塬乡张河西村五社14号村民。  2.张思霞,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临夏县南塬乡张河西村八社12号村民。  2023年7月29日下午,临夏县南塬乡张河西村六社一5岁女童在玩耍时,不慎跌入废井。听到救人的信息后,村民张生贤、张思霞先后主动下井营救,由于井内有不明有害气体,在施救过程中两人失去直觉。张思霞被井上人员用安全绳拉回,送往临夏县中医医院救治,后身体康复。消防救援人员到达后,将女童和张生贤救出,并立即送往临夏县中医医院救治, 1小时后确认女童、张生贤无生命迹象。2023年12月,张生贤和张思霞被临夏县委、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3.马世华,男,回族,199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临夏州移动公司纪委办公室综合纪检干事。2023年6月22日,“端午节”放假之际,马世华和家人到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关滩沟景区游玩,在18点返程时,发现景区农家院内的池塘里有一名落水小孩在水中挣扎,只剩一只胳膊在水面,眼看快要沉下去。马世华飞奔至池塘边,奋不顾身跳入齐脖水中,单手抱起小孩,在闻讯赶来的游客的帮助下,成功救起小孩。2023年12月,被临夏县委、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三、反映方式  电话:0930-6214302  邮箱:zwzfwmsk@163.com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6号州委政法委办公室邮政编码:731100

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