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来源:临夏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7-0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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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根据甘肃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助学贷款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1.首贷:对象为今年高校新录取学生(或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高校在读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来现场办理前请通过两种方式:一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sls.cdb.com.cn/;二是“国家助学贷款”APP手机端(公告附下载渠道),完成注册及审贷信息填写,导出并打印申请表一份,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

2.续贷:对象为以前年度已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请申请远程续贷。申请现场续贷,要求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其中一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现场办理。

3.信息变更:因升学、服兵役或休学等原因申请信息变更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变更依据材料,如:身份证、专升本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入伍证、休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

1.远程办理:仅续贷学生可申请远程办理,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sls.cdb.com.cn/,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手机端,按系统提示步骤操作(贷款签订方式选择“网上签订”)。

2.现场办理:首贷学生必须采取现场办理方式。办理远程续贷确有困难的学生也可来现场办理。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远程续贷:2025年7月10日—7月31日。  

现场续贷、在校生大学生及综合评价录取新生首贷:2025年7月21日—8月5日。

其他新生首贷:8月6日起开始办理。

信息变更:即日起至8月29日。

(正常上班期间请学生和家长来办理,节假日和周末休息)。

现场办理地点:临夏县教育局二楼203室。

四、现场办理日程

分乡镇现场集中办理日程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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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请现场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含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或未完成办理手续的在校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新生)严格按照上表中安排的乡镇受理日期准时来办理,不要提前或延后,以免造成学生和家长聚集,延长等候时间。

2.实际开学时间早于乡镇办理日期的学生,可通过电话预约后提前来办理(联系电话:0930-3223145)。

五、贷款政策

(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1.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借款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原则上贷款金额应为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不展期。

六、办理要求

1.建议续贷学生选择远程办理方式。

2.办理助学贷款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3.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和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一同导出打印。

4.前来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叫号机处叫号排队,按顺序办理贷款。

七、注意事项

1.请办理助学贷款学生提前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好电话卡,方便开展助学贷款APP及代理结算机构交通银行APP等信息注册工作。

2.首贷代理结算机构为“交通银行”,在办理完助学贷款后1—3个工作日内需按短信提示进行“助学贷款绑定”操作,执行此操作时需要绑定一张学生本人名下的1类银行卡(建议开立建行、工商、农行及邮储卡等)。请无1类卡的首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贷前或贷后及时办卡(注意办卡时银行预留电话号码必须为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的),并按要求完成绑定操作,以便顺利发放贷款。

3.现场办理完助学贷款手续后,妥善保管《受理证明》,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凭《受理证明》尽快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不及时录入回执将导致承办银行无法开展助学贷款放贷工作,请学生和家长务必重视。2025年助学贷款将在9月至11月分批完成发放,优先发放完成回执录入学生贷款。

4.县资助中心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学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5.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自学生毕业当年起要按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自付利息(毕业当年承担4个月利息)。

6.请认真阅读了解《借款合同》内容,学生助学贷款信息将直接同步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如不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有逾期行为将会影响个人征信。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APP下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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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教育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