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落实2025年第一批(第一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金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中共临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2025年劳务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县农领办发〔2025〕2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7号、临州人社通〔2023〕123号文件精神。目前2025年在省外企业就业的马小花等201名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已符合落实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条件。现对以上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脱贫劳动力,按省外就业2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预付,待其补充提供申报资料后,按连续稳定就业满3个月每人落实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贴600元标准补齐(省外就业补400元),现共计需落实符合省外务工交通补贴的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对象)201人4.02万元。需落实第一批第一次跨省务工交通补贴资金合计4.02万元。
特此报告
附:2025年临夏县第一批(第一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外出务工稳定就业交通费补贴花名册.xlsx
临夏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