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临夏荣康精神病医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条例,临夏荣康精神病医院已筹建完成。经我局组织专家对所提交的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符合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临夏荣康精神病医院
二、医疗机构执业地点:临夏县韩集镇磨川村D10号
三、医疗机构类别:二级精神病医院
四、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五、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精神病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科;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脑电图专业、心电诊断专业、X线诊断专业)。
六、医疗机构床位:70张
七、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自2026年5月13日-5月19日)内向临夏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930-3222122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