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临夏县益佳鲜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7户企业(名单附后):
经本局调查确认,临夏县益佳鲜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7户企业(名单附后)连续2年(含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事实,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因受送达人无法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联 系人:唐占礼 联系电话:0930-3222099
联系地址:临夏县双城新区三号统办楼621室
特此公告
附件:1.临夏县益佳鲜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7户企业名单.pdf
2.临夏县益佳鲜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7户企业行政处罚告知书.pdf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