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临县府发〔2022〕24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2〕17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研究,决定:
李 华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吕世金同志任县物业管理局局长;
谢 伟同志任县发展融资中心主任;
妥学良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郭占忠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仲义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兼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关丽静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延宾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振勇同志任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胜杰同志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俊文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华同志县物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占忠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 伟同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柳吉平同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王辅刚同志北塬生态文明小康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管委会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临夏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