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铁福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临县府发〔2022〕74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
关于铁福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2〕63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研究,决定:
铁福民同志任漠泥沟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建国同志任坡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罗花同志任马集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永宁同志任马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建新同志任马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韩艳丽同志任新集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建武同志任桥寺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永山同志任营滩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学平同志任坡头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 隆同志任坡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进平同志任民主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明岳同志任黄泥湾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媛媛同志任北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兆阳同志任安家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正光同志任漫路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铁福民同志马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临夏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