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太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临县府发〔2022〕73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太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2〕62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研究,决定:
王太云同志任县水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红同志任县康复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佩龙同志任县康复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包岩亭同志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光明同志任县园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文红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马岩花同志任漠泥沟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顾建琴同志任南塬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明同志任县公安局马集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文超同志任县公安局尹集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有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双城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 骁同志任县公安局黄泥湾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明光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潘文红同志县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红同志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马岩花同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包岩亭同志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国明同志县公安局刁祁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文超同志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临夏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