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以药品监管执法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近年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总思路,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加大部门协作配合力度,积极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监管、长效发展的全州药品监管执法联动体系,持续加大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建立协同机制,在打击药品违法工作中下好“先手棋”
为加快完善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由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公安等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研究分析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形势任务。同时,联合制定《临夏州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成立假劣药品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和整治重点,充分发挥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假劣药品,为切实保障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动全州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夯实了工作基础。
二、加强假药认定,在打击药品违法工作中用好“工具箱”
为规范假药认定工作,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印发《关于做好假药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假劣药品认定范围、认定需提交的材料、认定程序等,为假药认定工作提供了可操作的指导性规范。在公安机关办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假药案件需提供检验结论、认定意见时,州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开展药品检验、假药认定工作。近三年来,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药品违法犯罪案件15起,移送起诉29人;协助公安机关出具“神奇喘咳散”“神奇药酒”“三肾丸”等假药认定书19份,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如:2024年,根据临夏州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提供的案件线索,康乐县公安局全链条成功打掉了康乐县境内生产、贩卖假药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打掉生产、销售、仓储窝点1个,查扣生产工具16台,土霉素片、醋酸波尼松、安乃近片等共14.35万片,中药粉末400公斤,成品药1880包,涉案价值300余万元。鉴于案情重大,州市场监管局报请省药监局给予指导支持并提级督办,省药检院出具《检验意见书》。目前该案已一审判决。该案中,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主动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共享信息,共同分析探讨案情,集体会商研判,为该案的成功办结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网络监管,在打击药品违法犯罪中拓宽“覆盖面”
2023年8月初,临夏州康乐县公安局在对本地网上直播售货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一个长期在网络快手直播平台引流至微信贩卖假药的犯罪团伙。通过前期缜密侦查,成立“11.29假药案专案组”,历时46天,行程15000余公里,先后前往省内酒泉、陇南、定西以及青海、辽宁、四川、山东等省多地开展工作,对该案件线索进行了全链条跟踪,于2024年初成功打掉这一犯罪团伙,捣毁位于山东省某村的假药生产窝点,抓获生产假药犯罪嫌疑人2名,专案组民警在各地累计抓获销售假药分销商16名,查扣“神奇咳喘散”、“新喘宁散”64000余包。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认定,涉案的“神奇喘咳散”、“新喘宁散”等产品属于假药,涉案金额70余万元。目前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16人中批准逮捕3人,取保候审13人。该案的主要特点是隐蔽性强、区域跨度大、链条复杂、侦办难度高。公安部门查获线索后,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共同会商研判后深挖窝点、依法全链条成功打击了涉药刑事犯罪。
四、坚持上下联动,在打击药品违法工作中形成“聚合力”
坚持上下联动是落实行刑衔接机制的有效抓手。如:2023年10月,我州临夏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从临夏县红台乡马某某家中将涉嫌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疑似粉末状土黄色药品8小袋,临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全力协助配合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自2021年11月以来,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销售产品,先后多次从牛某某处以每付500元的价格购买疑似假药85付,以药品名义分别以每付500元至7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出售,从中获利15000余元。经第三方公司检测检出化学药西地那非成分,并经州市场监管局认定,马某某销售的粉末状产品为假药。2024年9月,马某某被临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的主要特点是州、县、乡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有效破除层级壁垒和部门间壁垒,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案件的成功查办打好了坚实的协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