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 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8号)和《中共临夏县委办公室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21号)制定
第二条 临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临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工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职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对省、州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安排意见;负责对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核准、审核、审批、上报,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全县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布局的调整;负责拟订全县循环经济规划;指导循环经济产业化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全县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检测和考核评估;负责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核准。
(六)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负责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项目落地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七)检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八)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省上、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九)承担全县特色工业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拟订特色工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规定》,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一)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二)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三)指导和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规章、规范、技术标准及全县电力工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对电力行业实施管理和监督。
(十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甘肃省促进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条例》和省、州、县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全县中小企业实施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十六)负责制定全县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投资规划;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适当集中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审定筛选、评估、审核、论证、申报中小企业的各类建设项目。
(十七)指导全县中小企业系统职工的劳动、保险、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引进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中小企业系统专业人员职称改革工作。
(十八)指导中小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十九)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等职责。
(二十)负责指导全县煤炭市场及配送体系建设。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组织核发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县工信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临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政务信息、秘书业务、机要保密、机关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制度建设、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培训和局机关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起草局内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负责各股室拟定的各类文稿和经济信息的审核工作;负责上报全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参与有关经济法规的执法检查、普法教育、法制培训工作。
(二)经济运行综合股(临夏县盐务管理办公室)。检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和通信业产损害调查和产业安全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电力法》和国家、省、州有关工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实施国家、省、州环保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拟订主要工业产品耗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认证;负责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检测和考核评价;负责指导全县煤炭市场及配送体系建设。
(三)中小企业股。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检测分析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动态;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承担中小企业区域合作及交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各类招商引资和产品推介活动等有关工作;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全县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评定、审批、上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第五条 临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临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6日期施行。
二、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拜志亨
联 系 人:白云兰
联系电话:0930-3222083
办公时间:09:00--17: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临夏县统办楼11楼11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