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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临夏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临夏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24〕33号)精神,结合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交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交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二)按照全县总体发展规划和州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全州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并负责上报、下达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参与全县其他行业发展规划有关交通运输规划的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客货运输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交通的运营管理,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工作;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四)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制,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及实施中的协调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乡(镇)、村等实施的公路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批复工作和工程施工的督查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修复。

(六)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受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

(七)对辖区内的公路、水路运输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维护县域内公路的各项路产路权,负责水路航道、航标、码头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县域内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水路运输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培训及局属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职改、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安全监督、岗位规范的审核、上报等管理工作。

(九)组织监督检查交通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县运输车辆、船舶等设备的技术性能检测。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各类“放管服”事项。

(十)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监督工作。

(十一)指导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县域内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对象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

(十二)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廉政建设。

(十三)负责选配、管理好隶属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县交通局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属单位的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计划制定有关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交通系统教育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交通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新闻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落实职工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并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承办局内的日常事务。

(二)财务股。负责交通系统财务会计制度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交通建设资金、其他专项资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计划及预决算的审批,归口管理财务统计、控购、多方筹措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编制交通发展规划,制定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发展预测、运行分析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图纸的制作及评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负责各类交通行业领域的行政审批“放管服”等事项,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便民服务事项;负责全县各类涉路施工许可及验收,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审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负责港口经营许可审批和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许可,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活动许可。负责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负责县域内农村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批复工作等。

(四)运输安全股。负责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落实工作;指导和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公路、桥涵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码头的安全管理。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疏浚安全作业确认,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知识培训考试。负责全县道路、水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货运输、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县际客运、危货、驾驶员培训机构行政备案,负责船舶所有权登记,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备案,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等工作,负责县域内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交通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管;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交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乡(镇)、村等实施的公路建设工作和工程施工的督查及验收工作。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审核,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监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以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五条  县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县交通局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临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临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4年6月25日起施行。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马明武

联系电话:0930--3222098

办公时间: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临夏县韩集镇万惠社区莲花路1号13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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