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陇上可名 银龄助名”行动倡议书
文化是民族的根与魂,名字则是文化传承的鲜活载体。为充分发挥银龄志愿者经验优势,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乡村著名行动,广大老年朋友历经岁月沉淀,既承载着临夏县变迁的厚重记忆,又蕴藏着服务社会的丰富经验,是推动临夏县发展不可或缺的“银发力量”。在此,临夏县民政局向广大老年朋友发出倡议,诚邀您参与甘肃省民政厅开展的“陇上可名 银龄助名”行动,共同守护好这份珍贵的历史馈赠。争做地名文化的传承者。您亲历的岁月里,藏着地名最鲜活的故事:或许曾听父辈讲述“双城”大古城、小古城的渊源,或许记得“韩家集”集市的喧嚣,或许熟知“麻尼寺沟”“漠泥沟”等藏语地名的深意,或许清楚“五女山”的传说,又或许……请将这些口耳相传的传说、家族迁徙的轨迹、方言中的独特发音记录下来,都是为后世留存文化的火种。争做地名故事的讲述者。您可化身“银发讲师”,在社区课堂、家庭聚会或通过短视频,当好政策宣传的“移动阵地”和理论解码的“智慧灯塔”,带动身边更多人参与,分享命名经验与故事,让更多人感受地名文化的魅力,让红色基因薪火相传、赓续不辍。营造全社会关注文化传承、助力乡村著名行动良好氛围。争做地名文脉的守护者。我们正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需您以生活智慧赋能,发现有地名被随意更改、滥用、不规范使用或破坏地名标志物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共同维护地名文化遗产;当新规划建设中的地名命名时,积极提供历史文化依据和独到见解,让新地名既符合时代需求,又延续地域文脉。请您积极参与地名保护的志愿服务活动,让地名成为文化赓续的鲜活印记。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让我们携手同行,用一个个寓意深远的名字,为临夏县描绘文化振兴的绚丽画卷,书写温暖人心的时代篇章!
参与方式
致电临夏县民政局:0930-3223778
投稿邮箱:1451841324@qq.com
临夏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
临夏县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合计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38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18万元,共计下达156万元。具体如下: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财社[2023]142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福彩公益金3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35万元(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临夏州财政局、临夏州民政局临州财社[2024]41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福彩公益金3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3万元(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资金)。临州财社[2023]131号文件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64万元,其中儿童福利类项目46万元(“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8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临州财社[2024]25号文件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16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6万元(先锋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16万元)。甘财综[2024]11号、甘财综[2024]23号、甘财综[2024]33号、甘财综[2024]42号分别下达2024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福利彩票公益金11万元、11万元、10万元、6万元,合计38万元。
二、使用情况及效益
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共计使用153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35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18万元,结余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中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35万元,用于临夏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和临夏县土桥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了机构正常运转,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改善了养老机构的设施条件,提高了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了土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质量。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资金3万元用于新集镇漓水社区振兴社区老年助餐点添置设备。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在买菜、做饭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老年助餐点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就餐途径,解决了他们的吃饭难题,尤其是对于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同时老年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聚集交流的空间,有助于他们扩大社交圈子,减少孤独感和寂寞感,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幸福感和归属感。
省级彩票公益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8万元用于临夏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运行,改善了服务中心的设施条件,提高了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提升了福利中心服务管理水平,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质量。
省级彩票公益金-“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46万元,用于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是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健全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维护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省级彩票公益金-先锋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16万元用于先锋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行,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的拨付进一步缓解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压力,提高了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和养老服务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024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临夏县土桥敬老院运行资金7万元,拨付至土桥敬老院,临夏县土桥敬老院运行,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和特困老年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和特困供养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服务功能,解决全县部分弱势群体生活难的问题。用于五个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社会服务25万元,社工站的建设进一步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用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行维护6万元,智慧民政信息平台系统的运营,使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养老产业的提质增效支撑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便捷化、智能化、个性化,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形成多方联动、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临夏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6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 推进全省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移风易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部署要求,推进全省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把深入开展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重点任务,以县(市、区)为基本治理单元,以“限高”“减负”为主攻方向,以破除婚俗陋习为着力重点,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着力健全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农村地区彩礼倡导性标准得到全面执行,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婚俗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婚嫁负担明显减轻;到2026年底,农村风气明显好转,婚俗陋习显著减少,彩礼数额逐步下降,婚事新办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经过持续攻坚和巩固提升,农村彩礼实现显著降低,“零彩礼”“低彩礼”得到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方案》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深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组织推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依法治理、切实提升法治震慑效应,突出关心关爱、积极创新婚恋服务载体,完善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增强参与热情等5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任务。《方案》提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主题宣传进乡村行动,深入农村、面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规定、综合治理政策要求及高额彩礼的危害等,年内实现主题宣传行政村全覆盖并常态化开展,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以县(市、区)为基本治理单元,2025年6月前,由县级党委、政府根据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实际制定农村彩礼倡导性标准,在群众普遍接受的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推动倡导性标准逐步下降,鼓励“零彩礼”“低彩礼”。全面实施村规民约修订更新行动,重点对彩礼数额、婚宴标准、礼金、烟酒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导向明、内容新、能管用的约束性规范。倡导婚庆礼仪新风,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集体婚礼、公益婚礼活动,更多采用文明节俭的方式举办现代婚礼,引导群众厉行节约。
《方案》提出了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分类治理、强化督促指导等工作要求,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整体合力,保障各项任务落实。(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牛巧丽)
临夏县民政局关于全县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益慈善领域管理,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临夏县民政局开展全县范围内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畅通群众监督投诉举报途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存在公益慈善领域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存在假借公益慈善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存在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0-3223519;
邮箱举报:lxxmzj@163.com;
来信、来访举报:临夏县韩集镇万惠社区先锋路2号;
邮政编码:731800。
四、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客观如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问题线索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以便能够准确核查(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临夏县民政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临夏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5日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7问7答!
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近日,民政部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司局负责人就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具体受理范围是什么呢?
答: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之后,领结婚证不用户口簿了,确实方便很多,那当事人还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对当事人来说,需要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精简了,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捷了。在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的基础上,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
问:为保证当事人顺利办理婚姻登记,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答: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问:若办理婚姻登记的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也能适用“全国通办”吗?
答:可以适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以在任意一个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应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全国通办”以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可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答:不可以。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到受理该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当事人的结婚证丢了,需要补领结婚证,具体的方式和以前一样吗?
答:提供婚姻登记档案的方式有一定的变化。申请补领结婚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若当事人未获取纸质档案,且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异地调档获取当事人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经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提供异地调取档案服务;若档案信息无法通过共享获取到,建议咨询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部门,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补领证件。
问:双方当事人原来都是内地居民,在内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现在居住在香港,身份也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应该在哪里补领结婚证呢?
答:若一方由内地居民变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双方可以向任意一个具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若一方变为外国人,另一方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需要到原结婚登记的机关、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关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补领;若双方均变为外国人的,可以调取结婚登记档案,但不可补领结婚证。需要注意的是,身份变化的当事人除需出具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前后身份为同一人的证明或公证声明。关于该证明或公证声明的开具要求,可具体咨询具有相应办理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
临夏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涉老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1.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有偏差,资格认定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违规领取或发放不及时、不到位。
2.养老领域相关奖补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
3.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水电气暖优惠价等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不到位。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涉老财政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问题
5.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
6.养老服务机构照料护理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7.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8.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
9.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相关部门备案开展诊疗服务。
10.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缺位、失职失责。
11.行业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养老服务项目。
12.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
13.插手干预养老项目建设、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问题
14.老年人住院护工陪护管理不规范。
15.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欺老、虐老等。
16.以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搞非法集资。
17.以预收费名义实施诈骗。
18.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
19.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人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20.对老年人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养老服务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
收件/接待单位:临夏县民政局
(二)举报电话
临夏县民政局:0930-3222196
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全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临夏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