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民政局关于公布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攻坚决战工作,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应保未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养未养”、临时救助“应救未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应享未享”问题;(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或村(社区)两委成员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五)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六)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不及时,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一)举报电话:0930-3223121(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并督促指导乡(镇)推进问题整改。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感谢社会公众对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6年清明祭扫倡议书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缅怀先辈,祭祀故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安全、绿色的祭祀新风尚,现向全县广大居民朋友提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祭祀,摒弃陈规陋习
提倡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环保生态葬式;提倡鲜花祭扫、居家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倡导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等文明方式表达哀思,营造文明健康的祭祀氛围,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二、礼敬生命,传承孝善美德
孝在当下、爱在长久,长辈在世时多尽孝、多关心,多陪伴,把孝心孝行融入日常点滴;逝后从简治丧、理性追思,拒绝铺张浪费陋习。自觉抵制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反对大操大办、攀比奢靡,以精神传承彰显文明追思,将孝心从“重形式”转向“重实质”。
三、安全祭祀,共建平安家园
安全是祭扫的前提和底线,提倡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出行,避免拥堵。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居民小区、山林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香、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党员带头,发挥示范作用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带头文明祭祀、带头简办丧事、带头遵守殡葬法规,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主动向身边群众普及绿色节俭、文明健康的祭扫理念。
广大居民朋友们,追思贵在于心,文明重在践行。让我们积极投身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为建设生态宜居临夏县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感谢您的支持,期待您的参与!
临夏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5日
临夏县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购置补贴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26〕16号)要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与科技融合,提升我县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度,现将我县2026年度适老化智能家居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老年人及家属知悉。
以“智能监测跟进,安全防护前置,健康管理精准,生活辅助便捷”为目标,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购置应用智能适老化产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与科技融合,有效预防和减少居家意外事件,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常住临夏县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一)需求导向,突出重点。聚焦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二)自愿申请,公平普惠。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三)一户一补,限额补贴。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在本方案有效期内享受一次补贴,总额控制。(四)先报先补,预算约束。根据补贴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范围以《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附件1)为准,该目录主要涵盖生活辅助智能类、监测预警智能类、环境适配智能类及健康管理与照护智能类产品。超出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材料费、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予以补贴,补贴资金补完即止。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1.申请备案。通过“甘快办”上传《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结构图或场景照片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其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对需求符合实际的报县级民政局,不符合实际的予以驳回,并说明原因;县级民政局根据资金实际,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对因资金暂时用完的,可以延期出具意见),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精准、高效。2.购买申报。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20日内(超出期限备案资格失效、备案金额回收),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安装,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物品进行拍照(显示时间),安装完成后通过“甘快办”补充提交支付凭证和发票、照片、申报补贴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相关信息,申报补贴。3.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级民政局。县级民政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虚报冒领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4.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工作的全流程监管,认真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并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及时发放。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供货商,对于借机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的供货商,要及时反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发现挤占、挪用、侵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利用不正当手段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骗取补贴资金、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电话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pdf
附件2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pdf
附件3申报补贴承诺书.pdf
其他注意事项.pdf
临夏县:结对关爱传真情 爱心行动暖寒冬
新春将至,岁寒情深。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结对关爱·爱心甘肃”工程建设部署要求,临夏县在全县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春节前“结对关爱”行动,掀起爱心走访热潮。

活动中,临夏县民政局干部与麻尼寺沟乡工作人员一同走进寺坡村关爱对象家中,为他们送去崭新的被褥等生活物资,并致以诚挚的新春问候。通过“慰问+帮扶”双线推进,干部们实地开展“访民问暖”调研,切实了解群众需求,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在麻尼寺沟乡寺坡村五保户王西录家中,县民政局干部及乡镇工作人员与其围坐交谈,详细询问生活情况。

麻尼寺沟乡寺坡村村民 王西录:“快过年了,县上的领导和乡上的领导,给我送来了一床被子,太感谢了。”

麻尼寺沟乡武装部部长兼寺坡村包村组长 王万鹏:“寺坡村共有结对关爱对象36人。近年来,我们扎实开展结对关爱工作,对结对关爱对象开展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家庭成员的健康情况,倾听他们的需求,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因人施策制定帮扶计划。同时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为关爱对象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切实解决群众眼前的困难,用真心和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体,送去党的关心和温暖。”
此次行动是临夏县深化“结对关爱”行动的缩影。据了解,2026年第一季度,临夏县计划拨付各类救助资金4500万元,目前,已拨付城乡特困和城市低保资金889万元。全县4849名各级干部与5657名关爱对象结对,累计开展交流693次,走访探视534次,落实政策205项,帮助解决困难48次,帮办实事68件,累计自筹资金1.53万元,以实际行动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寒冬虽冷,爱心如春。随着一床床被褥的发放、一件件实事的落地,临夏县正以“结对关爱”行动为纽带,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每个角落。
【临夏县慈善协会】寒冬送暖进校园 爱心物资护成长
近日,甘肃吉瑞公益基金会向临夏县民政局、临夏县慈善协会捐赠人民币2万元,专项用于为尹集镇卡家滩小学87 名学生采购冬季校服和书包,切实保障农村学子冬季学习生活需求。

根据捐赠协议,这笔资金全额用于购置87套棉质冬季校服(含幼儿班15套、小学班72套)以及87个学生书包。所有物资均符合国家儿童服装及学生用品安全标准,确保面料安全、耐磨实用。其中,临夏县慈善协会负责物资采购与全程监管,依据学校提供的精准尺码统计表组织采购,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付。物资送达后,卡家滩小学组织专人进行清点验收,随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开展发放活动,现场为学生们逐一发放校服和书包,并同步建立实名发放台账,详细登记领取信息。发放完成后,学校还收集了学生及家长的反馈意见,形成物资使用情况报告。

临夏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及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甘肃省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医疗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26〕4 号和州县有关要求,推动全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有序开展,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机构和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公布如下:(一)征集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参与配合度高的机构参与。(二)征集程序。由县民政部门发布征集公告,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向临夏县民政局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由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后,在民政通中进行备案登记。根据《甘肃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围绕个性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评估等服务,开展临夏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均可自愿申报。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 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2、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3、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4、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5、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6、参与本项目的评估机构,必须确保其评估活动的独立性与公正性。评估机构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同时开办或参与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亦不得与上述机构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关联关系。3、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3、配置5名以上评估人员花名及评估人员的学历证书、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证明材料。4、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的证明材料。5、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的承诺书;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可按照发布公告要求,于2026年1月18日下午17点前向临夏县民政局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一)报名服务机构入选后,须及时在民政通系统中进行备案登记和信息发布。(二)服务机构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政策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服务质量和评估的真实性;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恶劣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附件1:关于印发《甘肃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1.7)(1).pdf
附件2-附件3:机构诚信承认书(1).pdf
附件4:2026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