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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开票有喜·乐享临夏”发票抽奖活动即将开始!

临夏州“开票有喜·乐享临夏”发票抽奖活动即将开始!

临夏商务之窗
 2026年5月13日 17:42 甘肃 标题已修改 1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的决策部署,临夏州商务局、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将于近期联合开展 “开票有喜·乐享临夏发票抽奖促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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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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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于2026520日开始,直至活动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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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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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者(不含单位纳税人)凡在临夏州内的零售、餐饮、住宿企业购买商品和服务,依法取得真实、合法、有效且单张发票含税金额在200元及以上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符合参与条件),可参与抽奖。抽奖中奖率100%,奖金为红包形式在全州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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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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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条件

1.发票必须为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有效发票,票面信息完整、清晰,无涂改、伪造、变造痕迹;

2.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方案实施期间内,逾期发票不得参与抽奖;

3.电子发票需为抽奖参与人本人发票,且需完整保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销售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信息;

4.单张发票金额(含税)不低于200元(含200元),单次消费不可拆分开票;

(二)不予参与情形: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2.未通过发票抽奖系统验证的发票;

3.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

5.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

8.购买储值卡、加油类发票;

9.参与以旧换新国补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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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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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共计投入促消费资金100万元,分两期开展,每期投入资金50万元,采用“即开即奖”的方式开展抽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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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及开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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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渠道:活动启动后,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可通过微信搜索“临夏商务之窗”公众号,进入“发票抽奖”专属入口参与活动。

2.参与规则:活动期间,每人累计上传发票不超过10张,单张发票仅限抽奖1次。消费者每人每天可上传一次发票,即开即奖,抽奖系统将随机生成中奖结果。

3.开奖兑付:中奖后,奖金将以消费券形式通过微信卡包进行发放。中奖者可在“微信--卡包-优惠券”栏目中查看中奖红包信息。

4.红包使用:红包可在所有参与活动的商家处核销使用。电子红包仅限在已开通白名单的参与活动商家核销(名单详见附件),使用时核销金额需高出电子红包面额1分钱即可支付。电子红包自发放之日起18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作废。


供  稿:市场运行科

初  审:黄显宙      审  核:赵和明

责  编:林晓洁      监  制:王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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