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环保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2-2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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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环保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强化服务意识,突出环境质量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力度,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

强化县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机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局办公会每月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探索和丰富信息公开报送和考核机制,形成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体系。

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

今年以来,相继制定相关制度,明确机关各股室、队、站职责和公开任务,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并对全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局务会上进行通报。

三、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依托政府网站定期发布环境信息行政审批、环保督察整改、水源地监测等信息,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五、组织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工作

按要求,我局对所有的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进行认真清理。经审核后,我局公布26项,其中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66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2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完成并经县审改办和县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我局一是按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让群众知晓我局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组织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学习,让全部干部职工进一步弄清权力和责任界限,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力范围,做到不乱作为,防止不作为。目前,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正按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相关要求实施。

六、认真做好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我局坚持做到 :一是“一个窗口对外”,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在政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结。二是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对行政审批项目从受理、拟作出决定,作出决定都分阶段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告之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和时限。所涉项目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以充分维护申请人和权利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未擅自设置前置条件和增加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未变相设立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期限严格按照我局承诺的期限执行,没有出现超期办结情形。所有行政许可的文书均执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严格财经纪律,防止乱收费。根据规定,我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未设立收费依据和标准。经自查,我局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是量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实时向公众公布水环境质量指数,共发布水源地环境质量月报4期。二是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内容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环境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三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畅通网上投诉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认真查处公众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做到及时接报,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今年2017年,共受理各类投诉47件,现已基本处理完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

2017年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考核促提高。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职工多写信息,写出高质量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抓重点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效能建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