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依申请公开

临夏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 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8号)和《中共临夏县县委办公室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夏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临夏县财政局对外加挂临夏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四条  临夏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政府贷款业务。

(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县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贯彻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五)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六)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调查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拟定全县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互助社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检查工作;负责政府投入资金的筹措、注入和监管;协调解决互助社组建运行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的意见和部署,掌握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制订全县金融业及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

(十六)根据县政府授权,管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协调推动金融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非法期货业务等工作;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临夏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及文件的起草和修改;负责机关文电的收发、运转及重要通讯;负责管理保密、档案信访和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和督办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编制全县财政系统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全县财政队伍及精神文明建设状况;收集处理财政信息,搞好财政宣传;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及预算的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票据的审核、收集汇总及报帐工作;负责系统人员工资调标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产的购置、调配及日常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拟定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购置及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来人接待工作。

(二)综合税政(行政审批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财政法规草案的拟订,审核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政策;协调财税关系,加强财税监督,行使税收管理职能,拟订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组织开展税源调查,拟订调整我县企业关税税目、税率的意见建议;承办我县企业提出的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参与税收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审核;承担分管单位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有关工作;编制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承担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负责“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政务事项相关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算股

拟订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确定全县年度收入预期增长目标;编制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进行批复、公开;负责县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负责财政结算工作;拟定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审核提交部门经费预算;负责对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牵头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国库股

负责全县预算收支总帐、收入名细帐的登记、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和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统一管理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工作、财政专户信息核定等工作;负责发放全县财政在职人员工资;协调税务、金库及时办理税收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负责编制汇总本县财政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办理部门和单位决算批复;库款月报、专户月报、暂付款月报、政府经济分类月报等报表审核上报;财政供养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录入变更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立财政业务数据库管理系统;参与财政经济形势分析、财政相关课题研究等工作。

)行政政法股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县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管理行政、政法部门的经费拨款和预算外资金;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教科文股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拟订有关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对口部门的经费拨款和非税收入资金;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季度财务报表。

)经济建设股

负责管理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地方债券等投资;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和风险基金以及粮、油价差补贴资金;检查监督执行基本建设、地质勘探有关财务制度;负责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评审、筛选申报国家和省州的各类项目,并争取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农业股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涉农财政政策;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提出下年度农林水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管理等,按时完成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支付及进度报表的编制和旬报系统上报工作,负责国际农业开发基金(IFAD)外资借款拨付、还贷及财务记账;世界银行畜牧发展项目贷款的回收、还贷、信息登记、财务记账,各乡镇资金回收任务数清理;支农周转金的回收及账务处理等工作。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农口单位指标的下拨,项目库、资金计划审核和支付申请审批;农口单位工资变动晋升、人员经费核算,年终绩效工资和业绩考核奖励金的发放;及时完成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和资金支付关联等工作。审核、资金核算及年终决算报表的编制、审核及上报;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公告公示资料,农口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编制;拟订全县财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管理相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发放;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对口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对农口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考核。

)社会保障股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管理对口部门的经费拨款和预算外资金;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金融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的意见和部署,掌握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制订全县金融业及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管理地方法金融机构;协调推动金融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非法证劵经营活动、非法期货业务等工作;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指导资本市场发展,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和上融资再融资工作;负责地方融资平台建设。组织推进我县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制与重组;负责对地方金融资产的处置和妥善管理;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及驻县金融机构工作的考核;负责县长金融奖考核评定工作;协调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及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驻县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协调推进全县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负责协调和指导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组建及管理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负责管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双联惠农贷款、农业保险、民族贸易贷款、涉农增量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工作。负责“平安临夏县”相关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财政局金融外资科、州金融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临夏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临夏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3220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孝忠

联系电话:0930——3222184

办公时间:9:00——12:00   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临夏县2号统办楼510



我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