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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 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8号)和《中共临夏县委办公室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1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方案,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创业人员、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担保;牵头拟订符合我县实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急需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计划;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计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统筹管理全县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结算、支付和社会保险稽核;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拟定事业人员调配方案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制度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重大案件。负责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和企业特殊工时审批。负责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备案。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党务、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协调局系统各单位、各股(室)工作;负责局对外联络接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等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档案、保密、信访、固定资产、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定和规章;开展本系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政策法规汇编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政策宣传、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全县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负责本局专项经费的管理;承担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全县劳动保障目标考核工作;承担科技项目和援贷款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二)工资福利股。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州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提出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研究建立、完善有关津贴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审核工作;研究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规定;承办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县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内自费留学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职称考试工作;指导非公有制单位和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县级优秀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和管理。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制度;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负责县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县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等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劳动保障监察股(行政审批股)。劳动保障监察股承担人社部门综合执法职能,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依法组织监督检查中央、省属在县国有企业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承办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公司的年鉴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承办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创业人员、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担保。负责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和企业特殊工时审批。负责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备案,并对侵犯劳动者权益及其他不正当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六)调解仲裁管理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及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信访事项。

第五条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 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李华俊

联系电话:0930--3222015

办公时间:上午9: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临夏县双城新区统办楼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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