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公平竞争审查处理决定与建议
一、核心法律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明确审查标准、程序与未审查不得出台的硬性要求。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市监总局令第99号):细化政策措施范围、审查流程与例外情形。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市监总局令第115号):规范调查取证、行政建议书制作与整改要求。
二、处理决定路径
1.未审查直接出台:立即叫停,补做审查,形成书面结论存档;违规的废止或修改后再按程序出台。
2.违反标准且不适用例外:
未出台:不予出台,书面说明理由并反馈起草单位。
已实施:上级部门责令立即停止或纠正,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建议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与报告要求。
3.适用例外情形:须在审查结论中详细说明“不可或缺、无更少竞争替代方案、明确实施期限”,到期未达预期的及时废止或调整。
三、处理建议要点
1.程序合规:建立“起草单位初审+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审查”机制,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留存完整记录。
2.文书规范:按市监总局范本制作审查结论、行政建议书、处罚决定书,要素齐全(主体、事实、依据、结论、救济途径)。
3.整改落地:明确“停止实施+废止/修改+公开+自查自纠+长效机制”闭环,按期提交书面报告并跟踪验收。
4.协同联动: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建立会商机制,必要时请上级部门督办,确保统一执行。
四、典型违规速查
1.限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违法设审批、不合理条件。
2.妨碍要素流动:歧视外地企业、设置关卡限制商品要素流通。
3.排斥招投标:对外地经营者设资质、价格等不合理门槛。
4.限定交易: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指定交易对象。
5.价格干预:越权定价、干预市场调节价(如统一执行价、限价)。
五、合规底线提醒
1.未经审查的政策不得出台,违规出台须立即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2.处理决定须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合法,避免程序瑕疵导致复议或诉讼风险。
3.建立常态化审查与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清理存量政策,防范增量风险。
核心结论:政策未经审查、违反条例标准且不适用例外的,不得出台;已实施的须立即纠正,按法定程序处理并报告。
临夏县公平竞争审查处理决定与建议
一、核心法律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明确审查标准、程序与未审查不得出台的硬性要求。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市监总局令第99号):细化政策措施范围、审查流程与例外情形。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市监总局令第115号):规范调查取证、行政建议书制作与整改要求。
二、处理决定路径
1.未审查直接出台:立即叫停,补做审查,形成书面结论存档;违规的废止或修改后再按程序出台。
2.违反标准且不适用例外:
未出台:不予出台,书面说明理由并反馈起草单位。
已实施:上级部门责令立即停止或纠正,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建议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与报告要求。
3.适用例外情形:须在审查结论中详细说明“不可或缺、无更少竞争替代方案、明确实施期限”,到期未达预期的及时废止或调整。
三、处理建议要点
1.程序合规:建立“起草单位初审+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审查”机制,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留存完整记录。
2.文书规范:按市监总局范本制作审查结论、行政建议书、处罚决定书,要素齐全(主体、事实、依据、结论、救济途径)。
3.整改落地:明确“停止实施+废止/修改+公开+自查自纠+长效机制”闭环,按期提交书面报告并跟踪验收。
4.协同联动: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建立会商机制,必要时请上级部门督办,确保统一执行。
四、典型违规速查
1.限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违法设审批、不合理条件。
2.妨碍要素流动:歧视外地企业、设置关卡限制商品要素流通。
3.排斥招投标:对外地经营者设资质、价格等不合理门槛。
4.限定交易: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指定交易对象。
5.价格干预:越权定价、干预市场调节价(如统一执行价、限价)。
五、合规底线提醒
1.未经审查的政策不得出台,违规出台须立即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2.处理决定须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合法,避免程序瑕疵导致复议或诉讼风险。
3.建立常态化审查与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清理存量政策,防范增量风险。
核心结论:政策未经审查、违反条例标准且不适用例外的,不得出台;已实施的须立即纠正,按法定程序处理并报告。
临夏县2025年第三方抽查评估反馈存疑文件停止执行或调整相关政策清单
临夏县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结果
一、抽查概况
1.抽查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2.抽查方式:线上抽查+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覆盖增量、存量政策。
3.抽查范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各部门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含规章、规范性文件、“一事一议”等)。
4.总体数据:共抽查文件22件,纳入审查22件,检出违规0件。
二、主要成效
1.审查机制逐步健全:多数单位建立了“初审—会审—签批”工作流程,审查表填写规范,增量审查全覆盖。
2.整改闭环高效落实:违规文件100%完成修订/废止,公示与备案齐全,消除竞争损害。
3.专项整治成效显著: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产业补贴等领域,清理壁垒文件,优化营商环境。
4.协同与公开强化:市场监管局统筹,各部门联动,抽查结果依法公开,社会监督到位。
三、存在问题
1.审查流程不规范:审查表缺项、例外情形论证不足、负责人未签批,形式化倾向依然存在。
2.范围理解有偏差: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界定不清,会议纪要、合作协议等漏审/错审情况出现。
3.人员与台账薄弱: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档案资料不完整,影响审查连续性。
4.长效机制待完善:存量清理不及时,应审尽审未完全落地,培训与自查频次不足。
四、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审查流程,按要求规范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实施。
2.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新增文件做到应审尽审,审必规范。
3.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清理存量,及时审查增量。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压实审查责任:严把增量入口,强化存量定期清理。
2.提升专业能力:开展专题培训与案例教学,建立业务骨干库,统一审查标准。
3.规范流程台账:统一审查文书模板,全流程留痕,确保可追溯、可核查。
4.强化监督问责:加大重点领域抽查,对整改不力者严肃追责,公开典型案例。
5.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跨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
关于《临夏县水网建设规划(2023-2035)》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
关于《临夏县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
临夏县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2025年,临夏县继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反垄断执法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合规水平,加强《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普法宣传和学习,引导企业落实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意识和管理水平,临夏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积极引导企业主动规范经营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平台企业、公用企业等重点企业竞争合规指导,共同推动全县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护航全县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平竞争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基础,制定印发了《临夏县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临夏县2025年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深化提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新增文件的审查和存量文件的清理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已召开部门协调会2次,开展公平竞争培训会7次、宣传2次,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醒函13份,各相关单位已审查相关文件213件,其中市场监管局审查拟由县政府出台或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政策措施160件、抽查相关部门招标文件27件,经审查,以上单位均无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以及违法违规实行地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和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也没有印发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文件规定。
(三)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临夏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明确审查方式,推动审查制度运转、规范审查基本流程、制定了《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加强了对公平竞争的审核审查工作,履行审查义务,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推动我县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制定印发了《临夏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策措施抽查制度》等三项制度和《临夏县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三个细则,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回应长效机制,安排部署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对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审必规范。根据《临夏县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机制( 试行)》,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部分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联络员变动频繁,对如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很多疑点和难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临夏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州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宣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各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