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229210003/2022-lxfbf-46 | 主题分类 | |
发文字号 | 临县府办发[2022]46号 | 制发机构 |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02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标 题 |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临县府办发〔2022〕46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
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临夏县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县自建房安全整治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经营性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及方式
(一)排查范围:以全县范围内层高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额30万元以上,使用人10人以上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
(二)排查方式:此次自建房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自查、乡(镇)排查、行业部门指导、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全县范围内所有宾馆、餐厅、电影院、网吧、商场、超市、农家乐、托幼养老场所、出租房等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房屋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擅自在房屋顶部加高加层、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擅自改变户内天然气管线、房屋抗震性能不达标、电线乱搭乱接、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摸清辖区内所有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屋底数,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
(二)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整治。对排查中初判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能鉴定,出具专业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报告。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建立整治清单,实行“一房一策”,确保房屋隐患发现一起,立即消除一起。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限期搬离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在实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三)严厉查处自建房屋违法违规行为。清查自建房屋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
(四)严格落实自建房屋“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对所摸排的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全面登记自建房屋位置坐落、建筑层数、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建设年代、经营用途等基础信息,以及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房屋鉴定信息、隐患问题整治信息等,并按照房龄40年以上、40年-20年、20年-10年、10年以下分类建立纸质及电子档案。
四、责任分工
此次排查工作严格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住建部门牵头、行业部门监管的职能作用,强化目标导向,明确职责任务,全面完成排查任务。
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安排,协调部门信息共享,负责乡镇摸底整治数据的统计上报,强化督查检查,推动排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应急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排查及整治。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全县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灾害风险排查整治。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全县各类农业生产用房及注册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办公用房安全的排查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全县各类农村经营场所房屋安全的排查整治。
统战部门负责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及整治。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房屋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排查及整治。
公安部门负责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排查整治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的协调解决。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各类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排查及整治。
司法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负责将自建房屋安全排查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全县各类网吧、图书室等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排查及整治。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全县医疗场所安全排查及整治。
工信部门:负责指导工业园区及全县各类工业企业房屋安全排查及整治。
各乡镇负责确定各自辖区内房屋排查人员,根据各牵头部门指导,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排查整治,并建立乡村两级排查整治台账,同时将排查整治进展按时限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五、时间安排
此次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2022年6月初)从即日起,各行业部门对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时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数及存在的隐患问题,建立档案台账。
(二)集中整治。(2022年6月初至7月20日前)各行业部门对初步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通过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性能鉴定,对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措施和预案,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2022年7月底)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排查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各项措施,保障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属地为主、住建牵头、部门配合、行业指导”的排查整治机制,由住建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及乡镇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发挥乡(镇)、村(社区)作用,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配置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广泛宣传。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乡(镇)要结合排查整治实际,对初判存在安全风险的房屋,积极协调县住建局邀请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全面完成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自建房屋排查鉴定工作。严格落实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复核,坚持以排查整治为手段、保障安全为目的,把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彻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治彻底,做到按时间节点从严抓好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长效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自建房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居民自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使用和拆除等全过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三层以上自建房屋带图报建及申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制度。对不办理建房屋带图报建及申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修建的,一律视为违建建筑,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督促2层及以上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全部配备消防设备,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举报违规装修改造、违法搭建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行为,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定期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县住建局牵头汇总,各相关行业部门每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排查整治成效,7月底将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县住建局。
附:1.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自建房安全信息采集表
3.自建房安全信息排查台账
4.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年6月2日印 |
临夏县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鲁平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陈小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孝忠 县住建局局长
邓 飞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焦世平 县应急局局长
马福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建军 县民政局局长
周得通 县司法局局长
张生强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华 县文旅局局长
妥进强 县卫健局局长
妥学良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主任
李铁军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马才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妥学鹏 安家坡乡乡长
周 麒 北塬镇镇长
曹宏彦 刁祁镇镇长
金文林 韩集镇镇长
赵 云 河西乡乡长
马学霞 红台乡乡长
杨国彦 黄泥湾镇镇长
周胜利 井沟乡乡长
周德瑞 莲花镇镇长
朱东升 路盘乡乡长
周玉荣 麻尼寺沟乡乡长
秦玲军 马集镇镇长
马孝明 漫路乡乡长
陈向鹏 民主乡乡长
周文强 漠泥沟乡乡长
朱习云 南塬乡乡长
沈永国 坡头乡乡长
刘 波 桥寺乡乡长
孟涛涛 土桥镇镇长
张东海 先锋乡乡长
石 磊 新集镇镇长
马子先 尹集镇镇长
周伊光 营滩乡乡长
铁雅青 榆林乡乡长
李淑琴 掌子沟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王孝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自建房安全信息采集表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
地 址 | 县(市)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号 | |||||||||
□产权人 □使用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建筑层数 |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 建筑面积 | m2 | |||||||
建造年代 | □1982年及以前 □1983-2002年 □2003-2012年 □2013年及以后 | |||||||||
结构类型 |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 |||||||||
建造方式 | □自行建造 □建筑工匠建造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其他 | |||||||||
土地性质 | □宅基地 □非宅基地 | |||||||||
第二部分:审批手续情况 | ||||||||||
宅基地手续 | □有 □无 | 规划建设手续 | □有 □无 | |||||||
竣工验收手续 | □有 □无 | 房屋登记手续 | □有 □无 | |||||||
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 ||||||||||
是否改造 | □否 □是 □改造1次 □改造2次及以上 | |||||||||
改造内容 | □楼顶加层 □周边扩建 □楼内夹层 □改变承重结构 □其他 (多选) | |||||||||
第四部分:用途改变情况 | ||||||||||
是否用作经营 | □是 □否 | 主要用途: □餐饮饭店 □民宿宾馆 □批发零售 □医疗卫生 □休闲娱乐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其他 (多选) | ||||||||
经营审批手续 | □有 □无 | |||||||||
第五部分:用能情况 | ||||||||||
生活用能 |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 |||||||||
第六部分:安全情况 | ||||||||||
安全隐患初判 | □基本安全 □存在风险 |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 ||||||||
安全鉴定 或评定 | □A级 □B级 □C级 □D级 |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 ||||||||
消防安全 | 是否有消防设施 □是 □否 | 装修图纸是否符合消防规划要求 □是 □否 | ||||||||
第七部分:整治计划情况 | ||||||||||
(计划1个月内整治 □计划3个月内整治 □无整治计划 □其他 | ||||||||||
第八部分:整治措施及结果 | ||||||||||
(□已整治 □维修加固 □拆除重建 £其他 | ||||||||||
第九部分:房屋照片(无需整治的附房屋正面照片) | ||||||||||
整治前照片 | 整治中照片 | 整治后照片 | ||||||||
调查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社区(村)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街道(乡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住建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其他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自建房安全信息排查台账
基本信息 | 审批手续情况 | 改造情况 | 用途改变情况 | 用能情况 | 安全情况 | ||||||||||||||||||||
序号 | 县市 | 乡镇 (街道) | 地址 | 产权人(使用人) | 建造年代 | 建筑面积 | 层数 | 结构类型 | 建造方式 | 土地性质 | 宅基地手续 | 规划建设手续 | 竣工验收手续 | 房屋登记手续 | 是否改造 | 改造内容 | 是否用作经营 | 经营审批手续 | 主要用途 | 生活用能 | 安全隐患初判 | 安全鉴定等级 | 风险部位 | 是否有消防设施 | 装修是否符合下方规划要求 |
上报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4
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基本信息 | 改造情况 | 用途改变情况 | 安全隐患问题 | 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 ||||||||||||||||||
序号 | 县市 | 乡镇 (街道) | 地址 | 产权人(使用人) | 建造年代 | 建筑面积 | 层数 | 结构类型 | 建造方式 | 土地性质 | 是否改造 | 改造内容 | 是否用作经营 | 经营审批手续 | 主要用途 | 安全鉴定等级 | 风险部位 | 隐患问题 | 整治时限 | 整治措施 | 整治结果 | 乡镇(街道)负责人 |
上报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