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章

    截止2025年10月,临夏县未制定出台政府规章。

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

(一)县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1.县政府组织机构。

2.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4.县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主要内容。

5.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县政府人事任免。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nxiaxian.gov.cn/)、“临夏县发布”、“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等微信公众号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在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一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

(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5.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xiaxian.gov.cn/)、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1.临夏县政府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通信地址:临夏县统办楼六楼612室

邮政编码:731800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真:0930-3222330

电子邮箱:lxxzfb@126.com

2.县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机构,具体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县政府各部门当面申请的受理方式详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8)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公开。

(9)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县双城一号统办楼六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       真:0930—3222330

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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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代理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临县府办发〔2026〕19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代理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代理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代理县长马晓明: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审计局、县司法局。

副县长陈卓: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移民、国防动员、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县数据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能源局、县国动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移民服务中心、县林草中心、县规划中心。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消防救援局、县税务局、县乡村振兴集团公司、临夏源丰粮油收储公司、农行临夏县支行、工行临夏县支行、甘肃银行临夏县支行、邮储银行临夏县支行、建行临夏县支行、甘肃农商银行临夏县支行。

副县长郭晓伟: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发展融资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发展融资中心、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融资担保公司、县人保公司、县财保公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夏县管理部。

副县长马锦明:负责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广播电视、商务、统计、招商引资、驻外办事机构、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统计局、县文旅局(县文物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招商局、县融媒体中心、马鸿宾纪念馆、驻拉萨劳务站、县社保中心、县劳务办。

联系县文化旅游发展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电信临夏县分公司、移动临夏县分公司、联通临夏县分公司、县电力公司、县铁塔公司、县三关之音传媒文化发展公司。

副县长慕华:联系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负责济南高新区对口协作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赵国顺: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安、退役军人事务、交通运输、信访、军政、地震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司法行政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交通局、县信访局、县地震局。协助分管县司法局。

联系武警中队、县侨联、县工商联、邮政临夏县分公司。

副县长胡诚:联系中央定点帮扶及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康逢芳: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委办、县知识产权局)、县科技局(县外国专家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保局。

联系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烟草专卖局。

副县长戴旭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水利、民政、地方志、地质公园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水保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县志办、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技中心、县农机中心、县东西部协作工作站、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联系县河州塬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县润泽水务发展公司、县振兴河州塬农业发展公司。

副县长王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县物管局、县城市自来水管理所、县园林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县城投公司、县昌宏热源供热公司。

党组成员杨士勇:联系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周胜平: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县法院、县检察院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县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

管。

县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

陈卓与王喜互为AB岗;

马锦明与戴旭东互为AB岗;

赵国顺与康逢芳互为AB岗;

郭晓伟协助陈卓的工作;

慕华协助戴旭东的工作;

胡诚协助马锦明的工作。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县府办发〔2026〕12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县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夏县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

终端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全县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步实施、应装尽装”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全县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工作,构建“预警到人、快速反应”的防灾减灾屏障。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县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底数,结合既有预警设施设备情况,分阶段实现以下目标。

2026年底前:完成重点场所(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

2027年底前:实现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终端全覆。

2028年开始:建立长效运管机制。形成“预警信息实时推送、避险指引快速下达、应急响应有序衔接”的地震预警末端服务体系,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任务台账(2026年7月底前)

一是做好摸底统计工作。重点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教学点)、县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私立医院、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大中型企业、农贸市场、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体育馆、展览馆、宗教活动场所、游览人数较大的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及客运站等,由各责任单位完成行业内摸底统计工作。

二是加快建立需求清单。各相关部门,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原则,负责排查已安装预警终端的基础上,核对已建、在建和未建底数,建立详细的建设和资金需求台账,确保不漏一处。(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物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二)多方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全周期持续推进)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等县直部门围绕各自行业,紧盯“十五五”规划、巨灾防范工程及各领域专项资金,积极向上级对应部门汇报衔接,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上级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及国债等资金支持。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在保障“三保”支出及各类刚性需求的基础上,统筹整合本级财力,优先支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有收益事业单位的终端建设,全部从自身收益中筹措解决。

三是凝聚共建合力。积极鼓励大型商场超市、酒店、企业等经营性场所,自筹资金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预警终端。县地震局指导各类主体通过安装预警APP、小程序等低成本方式作为补充。(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联、县地震局)

(三)规范建设标准,统一技术要求(全周期持续推进)

一是统一技术参数。终端设备须接入甘肃省地震局官方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确保预警信息“一家源、一张网”,在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优先部署具有物联网广播联动功能的终端。

二是分类推进实施。对于新建的建筑类项目,在项目审批阶段,由住建部门负责将地震预警终端作为配套设施纳入设计和验收范围,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于既有建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校舍安全工程等分批次加装。(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地震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物管局)

(四)分阶段推进实施

一是试点与重点攻坚阶段(2026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负责,将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作为试点,优先完成预警终端设备全覆盖,同步推进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物管局)

二是全面普及阶段(2027年底前)。完成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大中型企业、交通枢纽、文体场馆及其他公共场所预警终端设备的安装,实现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交通局)

三是长效运维阶段(2028年起)。将工作重心转向设备维护更新和软件升级,建立长效运管机制。(责任单位:县地震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推广

县地震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地震预警基本原理,突出预警终端“平时科普、震时预警”的双重作用,客观说明预警终端存在预警盲区、误报等一定的技术局限性,全方位宣传引导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起公众误解和不必要的恐慌。

(二)加强运维管理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定期对终端的在线率、完好率进行抽查,确保“安得上、震必响、电不断、报得准”。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日常巡检维护。

(三)做实应急演练

依托已建成的预警终端,在学校、社区常态化开展地震预警应急演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蓝黄橙红”四色预警警报的识别,确保预警信息发布时,群众能“听得到、听得懂、响应快”,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避险能力。

 

附件:1.临夏县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转办.docx

2.人员密集场所分类及覆盖范围清单.docx

3.任务分解表县.docx

4.县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建设台账.docx

政策解读:《临夏县加快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临县府办发〔2026〕10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长马俊平: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县审计局。

副县长马建平: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税务、移民、国防动员、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事委办、县政府外事办、县数据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能源局、县人防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移民服务中心、县林草中心、县规划中心、县易地搬迁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乡村振兴集团公司、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农行临夏县支行、工行临夏县支行、甘肃银行临夏县支行、邮储银行临夏县支行、建行临夏县支行、县信用联社、临夏源丰粮油收储公司。

副县长郭晓伟: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发展融资等方面工作,协管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发展融资中心、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融资担保公司、县人保公司、县财保公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夏县管理部。

副县长马锦明: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广播电视、商务、统计、招商引资、驻外办事机构、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委办、县知识产权局)、县文旅局(县文物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招商局、县融媒体中心、马鸿宾纪念馆、驻拉萨劳务站、县社保中心、县劳务办。

联系县文化旅游发展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烟草公司、电信临夏县分公司、移动临夏县分公司、联通临夏县分公司、县电力公司、县铁塔公司、县三关之音传媒文化发展公司。

副县长慕华:联系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负责济南高新区对口协作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赵国顺: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公安、退役军人事务、交通运输、信访、军政、地震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交通局、县信访局、县地震局。

联系武警中队、县侨联、县工商联、邮政临夏县分公司。

副县长胡诚:联系中央定点帮扶及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康逢芳:负责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县外国专家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

中医药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保局。

联系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科协、县红十字

会。

副县长戴旭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水利、民政、地方志、地质公园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水保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县志办、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技中心、县农机中心、县东西部协作工作站、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联系县河州塬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县润泽水务发展公司、县振兴河州塬农业发展公司。

副县长王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县物管局、县城市自来水管理所、县园林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县城投公司、县昌宏热源供热公司。

党组成员杨士勇:联系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周胜平: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县法院、县检察院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县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

管。

县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

马建平与王喜互为AB岗;

马锦明与戴旭东互为AB岗;

赵国顺与康逢芳互为AB岗;

郭晓伟协助马建平的工作;

慕华协助戴旭东的工作;

胡诚协助马锦明的工作。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戴旭东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临县府办发〔2026〕9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戴旭东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人选戴旭东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人选戴旭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水利、民政、地方志、地质公园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水保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县志办、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机中心、县东西部协作工作站、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联系县河州塬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县润泽水务发展公司、县振兴河州塬农业发展公司。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

马锦明与戴旭东互为AB岗。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县府办发〔2026〕2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县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夏县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农民收入、推动产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4号)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全县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险品种

(一)中央品种(10个):马铃薯、大田玉米、小麦、油菜、牦牛、藏系羊、能繁母猪、奶牛(荷斯坦、西门塔尔)、育肥猪、公益林。

(二)省级品种(7个):中药材(当归、党参)、肉牛、肉羊、露地蔬菜、设施蔬菜(日光温室棚体、棚内蔬菜)、鸡、花椒。

(三)“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3个):啤特果、树莓、食用菌。

二、保险任务

(一)中央品种。马铃薯2300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9586户、7375亩,其他投保人15625亩;大田玉米6425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6145户、20911亩,其他投保人43339亩;油菜1630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9340户、6339亩,其他投保人9961亩;小麦1450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8361户、7876亩,其他投保人6624亩;牦牛5500头,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10户、500头,其他投保人5000头;藏系羊3000只,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00户、400只,其他投保人2600只;能繁母猪8600头,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600户、1700头,其他投保人6900头;奶牛:荷斯坦2000头,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18户、166头,其他投保人1834头;西门塔尔5000头,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527户、754头,其他投保人4246头;育肥猪18400头,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263户、1666头,其他投保人16734头;公益林202400亩。

(二)省级品种。肉牛15000头,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2356户、2616头,其他投保人12384头;肉羊33800只,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2536户、4807只,其他投保人28993只;鸡180000只,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809户、3000只,其他投保人177000只;露地蔬菜780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66户、140亩,其他投保人7660亩;设施蔬菜:日光温室(棚体保险)45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40户、170亩,其他投保人280亩;棚内蔬菜45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40户、170亩,其他投保人280亩;中药材:当归500亩,其他投保人500亩;党参400亩,其他投保人400亩;花椒1950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572户、2952亩,其他投保人16548亩。

(三)“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啤特果150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741户、657亩,其他投保人843亩;树莓800亩,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13户、360亩,其他投保人440亩;食用菌300亩,其他投保人300亩。

三、保险额度、费率及保费承担比例

(一)中央补贴品种。马铃薯:保额700元、费率3.0%、保费21元(其中农户承担15%、3.15元);大田玉米:保额600元、费率4.0%、保费24元(其中农户承担15%、3.6元);小麦:保额350元、费率4.0%、保费14元(其中农户承担15%、2.1元);油菜:保额400元、费率4.0%、保费16元(其中农户承担15%、2.4元);奶牛:荷斯坦保额10000元、费率5.0%、保费500元(其中农户承担10%、50元);西门塔尔保额8000元、费率5.0%、保费400元(其中农户承担10%、40元);牦牛:保额3000元、费率5.0%、保费150元(其中农户承担10%、15元);藏系羊:保额500元、费率5.0%、保费25元(其中农户承担10%、2.5元);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费率5.0%、保费75元(其中农户承担10%、7.5元);育肥猪:保额1000元、费率5.0%、保费50元(其中农户承担10%、5元);公益林:保额500元、费率2.0‰、保费1元(其中农户承担5%、0.05元)。

(二)省级补贴品种。肉牛:保额7000元、费率4.0%、保费280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28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56元);肉羊:保额700元、费率4.0%、保费28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2.8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5.6元);鸡:保额40元、费率5.0%、保费2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0.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0.4元);露地蔬菜:保额2500元、费率4.5%、保费112.5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11.2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2.5元);设施蔬菜(棚体保险+棚内蔬菜保险):日光温室(棚体保险)保额7000元、费率3.0%、保费210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21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42元);棚内蔬菜保险保额3000元、费率4.0%、保费120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1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4元);中药材:当归保额3300元、费率5.0%、保费165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16.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33元);党参保额3000元、费率5.0%、保费150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1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30元);花椒:保额3000元、费率4.5%、保费135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13.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7元)。

(三)“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啤特果:保额2000元、费率4.5%、保费90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9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18元);树莓:保额3000元、费率4.5%、保费135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13.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7元);食用菌:保额20000元、费率4.0%、保费800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承担10%、80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160元)。

四、承保机构及责任范围

(一)承保机构。临夏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2月9日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中心支公司、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中心支公司负责临夏县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县支公司、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支公司三家承保机构负责开展我县2026年农业保险承保工作。

(二)责任范围。根据遴选中标结果公告,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支公司负责安家坡乡、河西乡、桥寺乡、新集镇、尹集镇、漫路乡、营滩乡、漠泥沟乡8个乡镇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县支公司负责坡头乡、红台乡、土桥镇、先锋乡、南塬乡、韩集镇、刁祁镇、掌子沟乡8个乡镇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由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支公司负责榆林乡、黄泥湾镇、路盘乡、民主乡、北塬镇、莲花镇、马集镇、井沟乡、麻尼寺沟乡9个乡镇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各承保机构要积极与各自对应乡镇的联系对接,对照目标任务,组织力量,强化措施,紧盯农时节点,尽早开展承保工作,3月底前全面完成花椒、啤特果等早春开花类作物承保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承保任务。

五、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根据各承保机构提供的实际签单数量,在核实承保数据和农户自交保费情况后,及时拨付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为确保各承保机构正常开展理赔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编制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省州政策性农业保险调度工作,推进农业保险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灾情监测,建立健全灾害防控工作体系,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做好查勘定损工作;县畜牧发展中心及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畜牧养殖业保险工作,积极配合承保机构按时完成养殖业保险任务;县农技推广中心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开展全县种植业品种的保险工作,按时完成种植业保险任务。同时,组织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灾害定损专家库,配合承保机构开展种植、养殖、林果保险品种的灾害查勘、定损工作,为理赔工作提供依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种养产业发展,降低种养产业风险的一项重要任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增强广大农民的参保意识,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主动性;要指定专人,组织乡村社干部和种养产业农户、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配合对应的承保机构,全力做好本乡镇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要结合本乡镇种养产业发展实际,充分尊重农户自主自愿权利,优先保障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的基础上,加大对其他投保人(一般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保险支持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上下达的年度农业保险任务,认真做好乡镇、村两级农业保险台账资料。

各承保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加强联系,强化力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承保工作,在承保工作中优先将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和能繁母猪、育肥猪纳入保险,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供给;要做到“一户一保、一企一保、一社(合作社)一保,保单到户”;要严格执行保险进展半月报制度,确定专人,按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进展情况调度半月报表;要按照“承保到位、定损到位、理赔到位”的要求和理赔程序,认真开展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快速、高效地开展保险理赔工作,向参保的种养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理赔服务,同时要及时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报告承保和理赔情况,并接受同级和上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做好各险种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等细节的解释和培训工作,坚决杜绝因理赔过程中发生矛盾纠纷。

六、时限要求

各乡镇、各承保机构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花椒、啤特果等早春开花类作物的承保工作,严密防范早春低温冻害风险。同时,紧盯农时季节及时开展其他品种的承保工作,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承保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畜牧发展中心、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25个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保险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责,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任务落实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举措做细做实做好,全面保障和化解广大群众的农业生产风险,按时完成各保险品种的任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农业保险作为守住“两条底线”、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积极向广大农户宣传农业保险政策知识,不断增强种养农户的保险意识,充分调动其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承保公司要对农户承保面积、数量、保费收缴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一旦发生灾害,需要理赔时,要对理赔标准、金额等内容进行赔前公示,切实保障农户的知情权,把农业保险工作办成“阳光保险”。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和理赔资金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农业保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全县农业保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承保机构要积极主动与各自承保乡镇联系对接,认真开展承保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下达的保险计划任务,有效防范农业风险,提高群众抗灾能力,积极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助农增收作用。

 

附件:  1.临夏县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专班.doc

2.临夏县2026年农业保险额度、费率及保费承担比例.xlsx

3-5.临夏县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分解表.xlsx

6.临夏县2026年度森林保险任务分解表.xlsx

政策解读:关于对《临夏县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2025年度“推进整村授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县府办发〔2025〕30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县2025年度“推进整村授信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临夏县2025年度“推进整村授信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2025年度“推进整村授信  助力

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引领,有效破解乡村振兴资金瓶颈制约,持续推进金融助农、支持实体、乡村振兴等工作质效,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融资服务需求,按照“无缝对接、一户不落”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村授信”活动,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打造成“家庭的备用金、农户的周转金、百姓的致富金”,有效满足农户资金需求,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群众满意度,有效促进乡村治理创新优化。

(一)建档评级授信全覆盖。以全县218个行政村为单位,全面采集农户信息,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依托“背包银行”、线上自动化评级授信等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整村授信,确保评级授信覆盖所有建档农户。

(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以“整村授信”为切入点,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优势,优化信贷流程,创新信贷产品,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农户多样化信贷需求。协同推进社保卡发卡激活、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三)促进乡村产业升级。通过“整村授信”,利用授信资金持续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力度。同时,助力乡镇依托比较优势,研判产业形势,深挖发展潜力,全面推动乡村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整村授信”为契机,加强农户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工作,培育建设一批信用村,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农户“信用资本”,合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五)打造“金融助理+整村授信”示范工程。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支持,进一步优化完善“金融助理+整村授信”业务模式,充分发挥金融助理懂基层、懂金融专业优势,精心打造整村授信示范点和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样板工程,力争在全省整村授信工作中有特色、出亮点、树标杆。

二、工作流程

(一)强化人员配备。各乡镇与临夏县联社签订《“助力乡村振兴 共建信用工程”合作协议》,并指定专人牵头负责“整村授信”工作,临夏县联社应向各行政村派驻金融助理,联合开展“整村授信”各项工作任务。

(二)召开工作推进会。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召开会议,由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以及临夏县联社基层网点负责人、派驻金融助理参加,明确“整村授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

(三)开展广覆盖宣传。综合采取张贴公告、悬挂横幅、村委广播等方式,以“普惠之乡 金融为民”为主题,大力宣传“整村授信”政策,引导农户深化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其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开展农户信用评定。依托各行政村花名册,将符合基础信贷业务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按照国家失信联合惩戒政策等要求剔除不予准入的客户后,形成“待评议名单”。每个行政村委派不少于3名外部评议人员(其中至少包括1名自然村评议人员),对“待评议名单”内农户开展“三三制评议”(3名评议人员背靠背开展3轮评议),形成“白名单”及预授信额度。

(五)加强信贷服务对接。临夏县联社对“白名单”内农户开展一对一信贷服务对接,根据农户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主动开展财务辅导、融资授信等工作,精准开展银农对接,及时满足其资金需求。

(六)强化信用激励。临夏县联社要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信用户和信用村,积极给予授信额度、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营造“守信激励”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0月底前)。各乡镇配合临夏县联社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督导等形式,开展工作部署和深入摸底调研,同时明确责任分工及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3月)。各乡镇配合临夏县联社组织各行政村全面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力争“已开展信用评定的农户数”占“辖内行政村总农户数”的比重每月提升8%。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6年4月-12月)。强化经验总结和查漏补缺,重点指导尚未完成的行政村按要求开展工作,力争2026年底实现行政村100%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开展信用评定农户数占农村常住人口数占比”是国家和省上“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乡镇、临夏县联社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动“整村授信”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各乡镇、临夏县联社要积极协调配合,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合力,加强工作推进和督促指导,动态追踪“整村授信”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协调解决,全力以赴推进“整村授信”,助力乡村振兴。

政策解读:临夏县2025年度“推进整村授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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