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
(一)县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1.县政府组织机构。
2.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4.县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主要内容。
5.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县政府人事任免。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nxiaxian.gov.cn/)、“临夏县发布”、“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等微信公众号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在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一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
(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5.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xiaxian.gov.cn/)、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1.临夏县政府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通信地址:临夏县统办楼六楼612室
邮政编码:731800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真:0930-3222330
电子邮箱:lxxzfb@126.com
2.县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机构,具体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县政府各部门当面申请的受理方式详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8)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公开。
(9)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县双城一号统办楼六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 真:0930—3222330
临夏州水务局将对标对表2024年全国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水利部、水利厅决策部署上来,将“六个必须坚持”的宝贵经验融汇于临夏治水兴水的全过程、各方面,锚定目标、笃行实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一是全力推进全州水网建设,实施一批夯基础、利长远、促发展的水利项目,不断织密织牢水网体系。按照《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临夏州水利专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年底全面恢复水利设施功能。进一步优化全州水网布局,开工建设黄河甘肃(临夏)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东乡县关卜水库等工程,加快推进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康乐县麻山峡水源保障工程。二是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保持问题动态清零,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继续实施供水改造提升、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项目,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一批典型标准化星级水厂。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靠实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确保供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三是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充分发挥河湖长联席会议、河湖联系包抓、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监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等机制平台作用,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打造幸福美丽河湖,持续强化生态流量管控,扎实推进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四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强度双控管理,持续深化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取用水行为,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督促指导康乐县、东乡县、积石山县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五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大日常监督,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按要求编制水保方案,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规范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率。六是筑牢水旱灾害防御防线,全面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好江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着力补齐防洪体系短板。七是完善水利监管体系,规范水利建设秩序,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以及重要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八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面提高党建质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确保水利行业风清气正。
近日,记者从全州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临夏州计划完成营造林35万亩,绿色通道绿化美化500公里以上,林果产业提质增效7.5万亩,发展林下经济35万亩,林草科技培训300期。
今年,临夏州林草工作将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打好三北攻坚战为方向,坚持“为民情怀是基础、人才资源是保证、绿化美化是主业、资源保护是关键、爱岗敬业是核心”的林草事业发展理念,依托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高标准实施国土绿化,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面抓好生态振兴,大力发展林草产业,严格保护管理林草资源,积极争创国家森林乡村、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小镇,竭力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把临夏建设成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及水源涵养的示范区、大规模国土绿化的示范区、雄浑壮丽钟灵毓秀山水美景的示范区、城乡风貌大美化及黄河上游和美乡村的示范区、全省高端花卉产业发展的先行区、全省智慧林草发展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