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
(一)县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1.县政府组织机构。
2.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4.县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主要内容。
5.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县政府人事任免。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nxiaxian.gov.cn/)、“临夏县发布”、“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等政务新媒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在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一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
(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5.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xiaxian.gov.cn/)、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1.临夏县政府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通信地址:临夏县统办楼六楼612室
邮政编码:731800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真:0930-3222330
电子邮箱:lxxzfb@126.com
2.县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机构,具体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县政府各部门当面申请的受理方式详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8)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公开。
(9)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县双城一号统办楼六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 真:0930—322233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纲要政策,2023年1月临夏州委、州政府印发实施了《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效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高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知识产权融入全州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商贸、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发展,强化服务管理,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州工作体系,以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月26日,临夏州召开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主持新闻发布会。
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州知识产权工作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杨彦平两位同志和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健同志,以及省州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二项内容,第一项是介绍《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出台背景、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组织保障等情况;第二项是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杨彦平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健三位同志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首先,由我介绍《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主要内容。
一、《纲要》出台的背景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召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并从“六个方面”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历史新高度、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2021年12月由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各地区组织实施。
州委州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多次在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安排部署我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的组织编写工作。2023年1月由州委、州政府印发实施,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加强要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
二、《纲要》的指导思想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纲要政策,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高经营主体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知识产权融入我州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商贸、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发展,强化服务管理,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州工作体系,以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纲要》的发展目标
《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与国家和省上纲要发展目标紧密衔接,确定了两个具体目标。
第一个目标是:到2025年,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取得新进展,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监管水平、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增强竞争力、延伸产业链的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发明专利由67件增长至79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0.30提升至0.35件,商标有效注册量由5800件提升至1.2万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由2家提升至12家(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第二个目标是:到2035年,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方式更加精细,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创业作用充分发挥,形成创造涌现、保护严格、运用高效、服务优良、开放深入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发明专利、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商标有效注册量等指标显著提升,培育开发一批具有临夏特色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专利质押登记融资成为企业融资发展的创新渠道和重要支撑。
四、《纲要》的重点任务
《纲要》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16项具体内容。一是“构建面向现代化建设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等三方面内容,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助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二是“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主要是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严格公正的行政保护作用,充分发挥衔接顺畅的协同保护作用提出要求,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三是“构建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主要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创新发展机制;强化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强化品牌培育工程,完善商标培育机制,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四是“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推进规范便捷的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推进权责明晰的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应用广泛的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客观公正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五是“营造发展氛围浓厚的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主要是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传播氛围;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人才氛围。
五、《纲要》的组织保障
《纲要》强调要做好四方面的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三是加强奖励激励,对在知识产权强州工作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复制推广。四是加强考核评估,健全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纳入到党委政府督查考核范围,完善第三方评价制度。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甘肃日报驻临记者站 记者 王虎
“《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出台是州委州政府对我州知识产权事业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提出了未来十五年全州知识产权发展目标任务,绘制了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州的宏伟蓝图。请问《纲要》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和具体部署?”
好的,这个问题请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同志回答。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侍孝金
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媒体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我州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国家、省、州对知识产权工作越来越重视,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出台后,我州也积极行动,也及时出台了《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成立了州知识产权战略暨强州建设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任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效应,构建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更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州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保护方面,主要措施有三个方面:一是深化强州建设,建立省州合作会商机制。拓宽合作对接渠道,在提升知识产权发展基础能力、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取得突破。依托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加强与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沟通协作和其他市州的交流合作,协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推进区域协作,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强化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二是强化制度约束,突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以案件查办、日常监管为核心任务,着力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在民生、三农、特色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和老字号等为重点,重拳打击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侵权行为。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三是提高社会共治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为基础,着力拓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保护力量,形成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衔接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判决、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公示力度,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行为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强化民事司法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
在运用方面,主要措施有:一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创新发展。开展企业高价值专利应用和培育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培育、运用的主动性,引导经营主体发挥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创造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知识产权。支持经济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在循环农业、食品深加工、中药材加工等重点产业,积极对接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导航项目,提升专利信息利用水平。二是强化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知识产权运行机制。鼓励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广泛应用。支持在循环农业、食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领域组建知识产权联盟,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培育、标准制定等有效融合。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等,激发企业加大创新和研发投入。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推进商标权、专利权融资政策互通。三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州强县(市)建设。积极申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组织各县市申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谢谢!
甘肃省广电总台驻临记者站记者 车国柱
“请问,知识产权保护关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临夏州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成效如何?”
好的,这个问题请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健同志回答。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综合行政执法队 队长 张健
各位记者、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政策文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充分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构建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我局多次联合文旅、农业、公安、烟草等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专项检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的惩治。近年来,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的惩治,一般程序办理案件16件,货值金额15.91万元,罚没款18.43万元,正在办理11件。尤其是今年以来开展的酒类产品专项执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即规范保护了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行为,又打击了违法行为,形成了震慑,取得了一致好评,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有效形成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我们不断开展商品流通领域专利执法,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7次,对各县市部分商场、超市、医药、建材、农机市场销售的标有专利商标的商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调解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44起,查处假冒、标识不规范案件168起,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谢谢!
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丽亚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临夏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要建立健全品牌集群的培育机制,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目标任务。请问州市场监管局在抓好贯彻落实方面都有哪些具体举措?”
好的,这个问题请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彦平同志回答。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杨彦平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谢谢你的提问。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工作。我们立足临夏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积极申报培育我州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保护产品。全州商标注册总数10969件,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全州申请商标661件,注册商标429件;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分别是东乡手抓羊肉、刘家峡红枣、刘家峡西红柿、和政啤特果、康乐牛2件、临夏紫斑牡丹;现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大河家鸡蛋皮核桃);现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近年来,持续加大地理标志“挖掘、培育、申报、运用”工作力度,以培育成熟的大河家鸡蛋皮核桃、啤特果、康乐牛等已有地理标志为重点,结合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加大宣传使用力度。前不久我们邀请有关专家对我州地理标志的挖掘、培育和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和现场交流。目前,我州正在申报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共有3件,其中申报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东乡贡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东乡贡羊肉”和“和政啤特果”。“康乐香菇、东乡黑木耳、东乡洋芋、东乡全羊宴、东乡平伙羊肉、东乡冰抓羊肉、河滩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22年已分别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驰名商标培育和保护,传承发展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工作,打造我州具有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支持“甘味”“陇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以创塑品牌、提升品质、产业融合、品牌管理及传播推广为发展途径,让临夏品牌“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