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的有关政策解读
《临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分为六章,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第三章规划布局、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第五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第六章规划保障措施。
总则部分对规划的制定目的、适用用途及范围、适用时间等进行了说明。《规划》是临夏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要依据,适用范围为临夏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分为2节, 第1节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主要对我县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详细说明,指出全县已发现矿产8种(铁、水泥用石灰岩、饰面用大理岩、花岗岩、地热、矿泉水、建筑用砂石料、砖瓦用粘土),已查明矿产地7处,优势矿产资源主要为建筑用砂石料、砖瓦用粘土。第2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指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临夏县经济发展新的亮点,每年可安置320名农村劳动力,为临夏市和甘南、青海等相邻地区提供了砖瓦、砂石建筑材料,支持了当地经济发展。自上轮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全县积极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工作,为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表现在①地质勘查取得新成果;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逐步优化;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成效;④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但是尚且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矿产资源勘查投资渠道单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矿产开发利用结构亟待优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任务艰巨。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三节,第1节指出该规划的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提升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平,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进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第2节基本原则部分,指出一要坚持勘查开发与生态文明相协调,二要坚持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三要坚持资源配置与市场调控相统一,四要坚持管理体制与技术创新相促进。第3节规划目标指出,2025年规划目标为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突破、提高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到2025年全县固体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预期达到520万吨,矿业总产值达到0.9亿元以上。矿山数量控制在24个以内,开发利用结构明显改善,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明显改善,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以上。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全面推进矿业绿色发展,规划期内大中型生产矿山及新建矿山全部建设成绿色矿山,加快推进小型生产矿山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2035年展望指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更趋完善,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权市场机制及监管制度再上一个新台阶,规划目标和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第三章 规划布局,分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矿产资源重点发展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布局、 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四个部分,第1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主要指出要加大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勘查,力争探明地热、矿泉水资源矿产地各1~2处、禁止、限制勘查开采矿种,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限制开采砂金、砂铁等重砂矿物、加快临夏县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2节矿产资源重点发展区域部分指出,以临夏县漠泥沟建筑用石灰岩矿资源为依托,建立砂石料(机制砂)开发基地,以临夏县刁祁乡五山池为代表实行招商引资,积极推进矿泉水开发利用。第3节矿产资源勘查布局部分指出,落实州级规划勘查区块8个,加强资源勘查监督管理,完善勘查区块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勘查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秩序,拓宽投融资渠道,稳定勘查市场。第4节矿产资源开采布局指出,设置砂石料及粘土矿集中开采区2个,为漠泥沟乡姬家村建筑用砂石料矿集中开采区、漠泥沟乡前川-杨台村建筑用砂石料矿集中开采区;拟新设开采规划区块6个,总面积1.44平方千米,其中砂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3个,砖瓦用粘土矿开采规划区块3个。规划2022年投放2个,2023年投放3个,2024-2025年投放1个。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分为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规划准入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四个部分。
第五章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分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部署、监督管理、环保护修复四个部分。
文件下载:临县府发〔2022〕110号关于印发《临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doc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