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临夏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今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2023年我县将继续深化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保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稳定,保持中小学招生片区范围稳定。但是,因县城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其原韩集初级中学双城校区和原韩集初级中学新集校区(漓水初级中学)招生片区作了小幅调整。
二、今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的条件是什么?
(一)小学招生
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县籍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二)初中招生
我县2023年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在本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临夏县的初级中学就近读书。
三、如何理解就近读书?
“就近读书”是相对就近,并非地理位置上绝对就近。由于县域部分乡镇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规模有限,划分片区不是以“直线距离或者以学校为圆心画圆划分”而是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综合考虑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多方因素进行划分。
四、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可以推迟入学年龄或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五、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何时启动?
今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时间安排在6月底到7月初,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在学校招生简章或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本县户籍适龄生入学
户口簿、学区内自有住宅、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身份证明: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从业证明:在临夏县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临夏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工资证明等材料(社保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临夏县经商者,需持有在临夏县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或社区备案的居住证明(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
七、调整后的片区划分是什么?
(一)韩集初级中学
户籍在韩集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招生条件的其他乡镇学生(包括县城购房户、易地搬迁户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以下学校毕业的学生:韩集学区、回民小学、韩集小学。
(二)漓水初级中学
户籍在尹集镇、新集镇、麻尼寺沟乡、掌子沟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以下学校毕业的学生:尹集学区、新集学区、麻尼寺沟学区、掌子沟学区、刁祁镇龙泉小学、榆林乡东沟小学、榆林乡全家岭小学、榆林乡榆丰小学、漫路乡张家湾小学、漫路乡麻莲小学、马集镇庙山小学、马集镇寨子小学、红台乡三大湾小学、红台乡王堡小学。
八、被划定片区学校招生录取后,还可以到其他学校就读吗?
不可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片区招生,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学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九、如何保障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我县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的残障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有接受义务教育能力但无法到校就读的,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十、特别提示
各位家长必须保证所有上交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合规,信守承诺。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凡学校有违规违纪招生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