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鼎盛加油站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临县府发〔2025〕39号)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为帮助被征收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及相关公众全面理解方案的核心内容,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及征收程序要求,现就方案重点条款及实践操作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临夏县鼎盛加油站建设项目是我县重点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补偿标准的主要政策依据有两个:一是《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有效期3年;二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社保方面依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甘政发〔2025〕23号)执行。
二、补偿标准分类
方案中的补偿标准主要分为四类:
(一)永久性征地补偿。刁祁镇龙泉村水浇地57640元/亩、旱地46112元/亩、林地40348元/亩、草地23056元/亩、未利用地5764元/亩。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倍补偿。
(二)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评估单位确定。
(三)临时用地补偿。水浇地2000元/亩、旱地1600元/亩,补偿方式为“用一年补二年、用二年补三年”。
(四)国有未利用地(滩涂)。一律不予补偿。
三、工作流程节点
征地工作按以下步骤推进:发布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并召开动员大会→勘丈登记并签字确认→补偿费核算公示→签订补偿协议→建设用地报批→发布征收公告→拨付补偿款→保障施工。
勘丈数据须经农户签字确认,补偿核算数据须在村社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拨付。社保费用与补偿费用同步测算、足额预存。
四、组织实施
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刁祁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水务局、信访局、社保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刁祁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和群众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丈量、补偿核算和建设用地报批,县社保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五、群众权益保障
方案从三个方面保障被征地群众权益:一是补偿标准严格执行省级文件规定,确保“同地同价”;二是补偿费用足额预存后方可实施征收;三是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先保后征”。
本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由刁祁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解释和组织落实。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完成。
文章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县鼎盛加油站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