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
1.提出信访事项
信访人可通过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单位提出信访事项。通过走访形式的,应当在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接待场所提出。多人走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遵守信访要求
信访事项应当如实载明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1.登记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单位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登记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问题属地以及主要诉求、主要事实、主要理由等概况,并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2.甄别处理
(1)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甄别处理
a.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或者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向有权机关、单位转送、交办时应附转送、交办单,并向信访人发放转送、交办告知单。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属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受理。
c.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的,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其他机关、单位甄别处理
a.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信访人发放受理告知单,告知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
b.属于本系统下级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转送、交办下级有权机关、单位,并书面告知信访人转送、交办去向。
c.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对于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办的,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详细说明理由,经转送、交办的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核实同意后,交还相关材料。
d.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e.政法部门处理涉及诉讼权利救济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事项的告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建议意见类事项
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采纳或者部分采纳的,予以回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检举控告类事项
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办理。
3.申诉求决类事项
可以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裁量权范围内,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可以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经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和解协议书;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2)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3)可以通过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等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4)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5)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的,依法履行或者答复。
(6)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比如对于信访人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政策调整产生的问题、无法导入到其他法定途径的问题等,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a.办理。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向信访人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办理结果告知单)。办理期限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b.复查。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复查机关、单位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复查告知单)。
c.复核。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复核机关、单位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告知单)。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时间不计入复核办理时间。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1.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督查
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开展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的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2.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督查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督查,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反馈,重要问题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
3.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监督
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应当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列入督查范围。
4.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监督
(1)发现有关机关、单位存在违反信访工作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的,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2)对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
(3)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向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5.人大监督
信访人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人民法院裁判、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意见的,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反映。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对信访人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可以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但不直接受理、处理个案。
1.对有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
(1)引发信访事项责任
因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应当作为而不作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拒不执行有权处理机关、单位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等,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责任
a.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机关、单位,未按照规定登记、受理、转送、交办,或者未履行督办等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b.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存在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c.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存在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打击报复信访人等情形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信访人法律责任
信访人存在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国家信访局
干好信访工作,致力全县经济发展
1月2日下午,临夏县信访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该日上午召开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祥同志主持。在家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永祥同志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临夏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县委书记文斌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县长马俊平对今年全县经济工作作出的安排等。

会议指出,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州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总结了2024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临夏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大学习贯彻力度,切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端正为信访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努力提升个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着力化解信访矛盾,致力经济发展工作,全力维护好我县和谐、稳定的经济发展局面。要在平凡的信访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献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宣传信访知识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临夏县信访局积极响应县上号召,组织干部职工赴尹集镇开展信访法治化知识宣传,是信访局提升群众信访知识水平的又一次具体行动。
此次宣传活动由信访局副局长马建勋同志带队。活动中主要开展了播放《信访工作条例》录音、讲解网信访上访程序,发放信访知识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办理信访事项等。此次宣传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品12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5人次,现场受理信访事项1起。
近几年,信访局高度重视信访知识宣传工作,把信访法治化知识宣传列入推动我县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为让信访工作法治化进入千家万户,信访局积极扩大宣传教育队伍,发动县直机关单位、基层乡镇共同营造宣传氛围,把信访宣传工作纳入信访考核责任书之中。除在每年五月集中开展信访法治化知识普及活动外,还组织干部职工利用下乡调处信访事项、检查基层信访工作等有利时机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信访法治化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进行上访。网上信访因节省信访群众时间,减少信访群众不必要的开支,办理快捷等原因,备受我县信访群众的普遍欢迎。信访局来访接待量、集体上访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2024年,我局开展信访宣传活动17次,发放宣传品25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80人次,现场办理信访事项9起。信访法治化知识宣传,在提升群众依法信访,推动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让全会精神成为我们干好信访工作的行动指南
临夏县信访局利用四天时间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祥同志担任培训班校长,全体干部职工均参加了培训活动。
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达到预期培训目的。信访局按照县上安排,结合信访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信访局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计划》,学习活动在信访局的统一领导下按制定的培训计划有序展开。
培训活动中,信访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遵循进一步全面深化“六个坚持”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意义的四重维度》等重要文章。通过系统学习,巩固提升了干部职工对全会精神学习的广度、深度及认真贯彻落实的力度。
培训活动中,信访局组织每一位干部职工结合各自从事的信访业务工作开展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研讨交流。通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既让全会精神与业务工作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又让全会精神的学习在交流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通过举办学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明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指导我们工作的行动指南,是提升我们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工作决策、落实工作能力的重要抓手。必将有力推动信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信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思想支撑。
通过举办学习活动,又一次有力提升了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不断提升信访职业道德,增强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经济建设局面,推动我局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州委书记李海默到州信访局调研工作
9月20日,州委书记李海默在州信访局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临夏实践。 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杨福波,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鹏参加。
李海默走进州信访局部分科室,看望慰问干部职工,与大家亲切交流,了解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李海默对州信访局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去年以来,全州信访系统扎实开展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行动,做了大量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临夏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监制:窦 源 审核:尹正良
李海默强调,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信访系统要厚植为民情怀,热情接待、耐心劝解、积极疏导上访人员,做实网上信访工作,全量登记、分类处理、限时办结信访问题,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要前移工作关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最前端。要树牢法治意识,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实行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反馈闭环管理,推动信访法治化不断走深走实。 李海默强调,要加强政治建设,铸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以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临夏县信访局召开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会
为了及时掌握帮扶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10月24日下午,临夏县信访局召开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会。会议由信访局党组书记、信访局局长李永祥同志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李永祥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省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全州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临夏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靠实“大村长”帮扶单位联系村工作责任的通知》《中共临夏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直帮扶单位领导职责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议听取了本局派驻营滩乡有期村驻村工作队队长何克云同志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在汇报。何克云客观事实的总结了今年以来驻村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工作中需要单位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李永祥同志对两名队员的帮扶工作进行了点评,对两位队员敢于吃苦的奉献精神进行了肯定,同时也对两名队员提出了更高的希望与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在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队员工作制度,服从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及工作安排。三是要创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多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遇到困难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加强与单位领导的联系,要与村上的同志们打成一片,多协商、多沟通,积极争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
会议号召,全局信访干部要向驻村工作队队员学习,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迎难而上,竭尽全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