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依申请公开

临夏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3、信访动态。

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临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临夏县信访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县信访局综合股

咨询电话:0930-3222186

传真号码:0930-3222186

通信地址:临夏县统办楼西口信访接待大厅

邮政编码:7318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临夏县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县信访局综合股),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地址:临夏县统办楼西口

邮政编码:731800

办公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3222186

附件:临夏县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我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