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1015367315C/2025-00046 主题分类
发文字号 临县府办发[2025]13号 制发机构 临夏县招商局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5-12 发布日期 2025-05-13
标        题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的通知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的通知

来源:临夏县招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5-13 04:25
字号:
收藏


临县府办发〔202513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的通知

 

县直及省州驻县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程序,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研判和决策效能,有效降低防范产业项目风险,加快项目落地建设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评估小组组成

成立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招商评估专班),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集人,采取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室、发改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住建局、水务局、应急局、林草中心场监管局、招商局部门和根据项目评估需要确定参会的其他单位及专家)。招商评估专班办公室设在招商局,具体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工作。

二、评估项目范围

凡拟落户我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均适用本机制。不包括国家、省、州、县规定的竞标性项目、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房地产项目、PPP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

三、评估原则

1.产业导向原则。围绕我县工业主导型、农业优先性发展定位,突出引进符合国家及省、州、县产业政策和发改规划,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环境污染小的项目,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打造区域优势特色产业。

2.节约集约原则综合考量产业结构、国土空间、税收贡献、就业带动、生态红线等内容,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绿色循环发展。

3.质量优先原则符合我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需求,鼓励引进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优势互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4.科学公正原则合理设计评估内容、方法、步骤,重点对项目的发展趋势、投资强度、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确保评估工作科学高效,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四、评估内容

1.产业政策评估重点评估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导向,是否属于我重点培育和鼓励发展的主导产业或新兴产业,突出评估项目的产业层次、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等,认真提出项目准入和布局意见发改局、行业管理部门负责)

2.环境风险评估重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特别是对具有环境污染隐患的项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负责)

3.安全风险评估。重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安全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4.规划与土地利用评估重点评估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项目选址区域布局是否合理评估项目土地利用、土地出让、用地性质调整的合理性、合规性,提出项目供地意见。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5.项目前景评估对项目发展规划、目标、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项目建成后投入产出、就业、税收贡献等主要指标进行评估。(项目引荐单位负责)

6.节能降耗评估对项目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地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要求,包括水、电、煤、天然气等主要能源消耗种类消费情况进行评估。发改负责)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项目主管单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全面、系统评估,评估结论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备案。委政法委负责)

8.政策适用性评估围绕企业提出的优惠政策诉求,结合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际,对拟给予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提出政策建议。招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9.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围绕企业纳税信用、融资信用、经济纠纷、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审查建议。场监管局负责,公安局、县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五、评估程序

1.提出申请由项目引荐单位向招商提出评估申请。申请时需核实材料真实性后提交项目简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而定),并填报《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附件1)。招商收齐项目评估资料后,于评估会前三天发至评审成员单位,各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研究、论证,评估会前提出评估的书面意见建议。

2.会议组织项目评估会由组长主持召开。招商局协调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发出会议通知,评估小组成员和其他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时参会。如需扩大评估会参会范围,由会议召集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项目评估会议不定期召开,紧急项目即来即评。

3.组织评估招商评估小组成员单位和参会人员在会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对未参会或未发表评估意见的,视为同意对该项目的评估结果,并由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相关责任。参会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填写《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意见表》(附件2),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招商整理汇总。

4.评估决策。项目评估通过后,及时与投资企业或投资者签订正式投资合同或协议书,各相关部门应当在相关行政许可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或拒绝办理。未通过评估的一般项目,予以终止;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或拒绝办理。

六、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招商引资项目,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自行评估。

2.本机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招商负责解释。

 

附件:1.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

2.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意见表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12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12日印

附件1


            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

项目名称


投资方名称


 

项目简介

 


 

参评单位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招商评估

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盖章):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2:


            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参会单位


 

参会   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是否同意引 

同意


 

 

理由


不同意


 

 

 

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签字(盖章):         

 文件解读:关于对《临夏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 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