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1015367315C/2025-00017 主题分类
发文字号 临县府发[2025]11号 制发机构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4-21 发布日期 2025-04-23
标        题 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4-2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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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府发〔202511

 

临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

交通枢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工作方案》的通知

 

刁祁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夏县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4月21

 

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是省、州的重点项目,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是旅客与铁路沿线城镇联系的重要纽带,是旅客和县内交通车辆集散的地方,对实现国家“高铁红利”,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如期完成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按时限要求完成涉及的土地、房屋等征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全力保障被拆迁群众的生计和长远发展,维护好拆迁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实施。

二、征地拆迁区域范围

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位于临夏县刁祁镇兰达村区域的部分土地,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0.17项目分站前南广场、火炬路站前段、站前北广场三部分按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站前南广场及火炬路站前段规划用62.67亩,二期建设站前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划用地57.5

三、征收补偿资金来源

双城站站前南北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涉及的土地、房屋征迁资金由县上统筹解决。

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发放方式

1.永久性征地补偿:刁祁镇兰达村水浇地57640元/亩、旱地46112元/亩、林地40348元/亩、草地23056元/亩、未利用地5764元/亩,以上征地补偿以货币方式给予补偿农村宅基地用地参照相邻地类标准给予补偿,征用的宅基地房屋(含其他附着物)按照《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核算补偿后,采取楼房和货币方式给予补偿,并每户补偿20000元的搬迁过渡费。补偿的楼房从县乡村振兴公司、县城投公司建设的振兴嘉苑、漓岸馨居、漓水名3个小区中选择,房款从核算的补偿款中按“多退少补”的方式缴纳原则上楼房补偿的户可由刁祁镇政府按照宅基地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安置。

2.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评估单位确定。

3.涉及临时用地的按照青苗补偿费标准补偿(水浇地2000元/亩、旱地1600元/亩),用一年补二年、用二年补三年的方式以此类推。

4.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5.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滩涂)等土地,一律不予补偿。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火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如下:

 长:肖全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穆洒   刁祁镇党委书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永忠   县发改局局长

戴旭东   县住建局局长

 员:管晓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孝忠   县财政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忠生   县司法局局长

马明武   县交通局局长

妥学良   县水务局局长

李永祥   县信访局局长

司马明   县审计局局长

白峰林   县社保中心主任

刘文杰   县电力公司经理

王大建   县电信公司经理

周小龙   县移动公司经理

海生清   县联通公司经理

马玉春   县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学录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杨国伟   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刁祁镇,马穆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和房屋安置相关事宜;研究处理土地、房屋征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此工作专班不纳入政府协调议事机构。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专班自行撤销。

(二)部门工作职责

1.县委政法委负责项目因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的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及信访维稳工作。

2.刁祁镇负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按照征地工作计划,与农户签订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协议,督促被拆迁户按时限要求做好房屋拆除工作;统计拆迁房屋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全力做好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后续服务保障和维稳工作;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征地拆迁所需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等工作;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征地拆迁涉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土地的丈量登记、补偿费用核算等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报批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区域规划工作;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县社保中心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全程参与征地拆迁工作,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工作,费用按县社保中心实际测算为准;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7.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做好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统计等工作;对接振兴嘉苑、漓岸馨居、漓水名都3个小区承建单位做好楼房购买衔接工作;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项目用地被征农户承包地相关资料等工作;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9.县水务局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渠系、自来水设施改建等相关工作;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县交通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区域的交通路网改建等相关工作;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县司法局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等工作;指导征地拆迁执法活动所需法律文书的制作,做到征地拆迁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县信访局负责征地拆迁中各项信访维稳工作,若发生上访行为,正确引导上访人合法、合规、合理上访,同时做好信访接待和解释工作。

13.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网络公司等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过程中有线电视设施、电力、通信线路拆除改移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程序

1.发布预公告:张贴《土地征收预公告》。

2.发布补偿安置公告、乡镇召开动员大会:刁祁镇召开村、社群众参加的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火炬路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明确征地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的各项准备工作。

3.开展勘丈登记:抽调的征地丈量登记工作组对征地范围内的耕地、拆迁房屋及附着物进行勘丈登记,被征地拆迁农户对勘丈数据进行签字确认,按临夏县人民政府公告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并登记造册,与被征地拆迁农户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4.发放补偿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各项核算数据在所在地的村社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进行测算并分别及时足额预存至刁祁镇人民政府和县社保中心账户。

5.县自然资源局按建设用地报批规定及时组织报件材料,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

6.项目建设用地批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村社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由刁祁镇人民政府、县社保中心拨付到被征迁户账户。

7.建设施工保障:由刁祁镇人民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妥善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六、工作要求

刁祁镇人民政府、县直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准确把握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自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保障项目按期动工建设。

 

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xlsx

政策解读:关于对《兰合铁路双城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印